漢代迷信學說盛行 數千人湧入京師避禍 謠言攞籌獲西王母保平安

撰文: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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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曾是公眾輿論的唯一形式,早在先秦時代,《詩經》所載詩歌便是「民謠」的一種,不少歌謠反映當時民風輿論。作為世上最古老的傳媒,謠言一直在社會人群中發揮著頑強的作用,在印刷術尚未發明的年代尤其如此。它無形無蹤,難以證實,卻極具傳播力,能強有力地形塑人們的意見,甚至召喚他們採取協同行動;而要消弭這些謠言,卻像是在跟鬼魂搏鬥,極為困難。
漢代是儒學滲入五德神秘學說後最流行的時代,社會彌漫著一股談鬼神重讖諱的風氣,西漢末年外戚王莽便憑偽造符瑞,利用謠言和讖緯之說,成功改朝換代。今天,便與大家談談漢代的「謠言」。

漢代經常發生因為謠言而群情高漲的事件,從流言傳播範圍極廣便可見它為何有極強影響力,例如漢文帝時,其弟淮南王劉長因謀反流放蜀地,不幸死於途中,幾年後便有謠言傳至京師皇帝耳中,有民謠指「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若謠言涉及事情與公眾安全有關,則群情反響更大,史載中以「西王母籌」事件最為經典:

漢代人迷信西王母消災難解,受到《太平經》影響,關東群眾尤其相信此說。漢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出現一系列災異造成關東民眾的恐慌。在該年正月到三月間,關東民眾突然驚惶奔走,他們手持一枚「稾」互相傳遞,說這枚「稾」是「行西王母詔籌」,道上手持「行西王母詔籌」的人數達「千數」。民眾採用多種交通工具和傳輸方式奔相走告傳遞謠言,以致「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大量人群到達京師長安,他們認為奉達西王母的詔籌和旨意,將避禍的希望寄託於主宰長生的西王母,企盼她的庇護和拯救。事件發生後,朝野震動,因為事件突然發生,緣由又似乎不明,且未見結果,故時人多稱這場騷動是民眾「訛言行籌」,該事件成為一部份官員批評時政的依據。

漢代人迷信,只要有自然災害,便往往讓民情不安,有謠言發生。例如成帝建始三年(前30年),關內大雨四十餘日,洛陽一帶人民聽信大洪水要降臨的謠言,發群體恐慌,人們攜老扶幼四處潰逃。民間謠言又經常滲入五行陰陽之說,成為政治的壓力,例如桓帝延熹八年 (165年)洛陽宮殿無故起火,民間流言四起,官員陳藩 、劉矩、劉茂引用《洪範》五行之說,上疏進諫說君主失德,招致火災。總之,兩漢史載經常因自然災害,乃至政局變動而流言四起,從史書中「吏民驚恐」、「百姓奔走,轉相驚動」、「擊鼓號呼相驚恐」等言語中(《漢書‧哀帝紀》),能夠直觀體驗出訛言作用下的社會民情,而且所反映出的皆是恐慌與騷亂的社會情境。

以謠言攻擊政敵

「謠言」往往由官員批評時政的依據,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西漢元帝時宦官石顯等屢次譖毀大臣周堪、 張猛等,劉向上書指石顯等人的詆譭言論已「流言飛文」、「嘩於民間」(《漢書·劉向傳》),已超出在人主面前的耳語誹謗,而成為在眾人中流傳的言論;成帝即位,王鳳輔政,丞相張禹與王鳳並領尚書 ,因為忌憚外戚王氏,張禹數度請辭,成帝多加挽留,並說張禹「忽忘雅素,欲避流言?」(《漢書‧張禹傳》)這兒所謂「流言」便反映張禹欲避的恐怕亦不只是王鳳個人的攻訐,而是群眾壓力 。這種在眾人中流傳的 「流言」,被漢代人視為一種公眾言論,即所謂物議,可藉以探測輿情,觀察政局動向,發佈政治預警訊號 。

學者呂宗力在《漢代的謠言》一書中出,漢代「遙言」又叫「訛言」、「流言」或「妖言」,這些言論被視同誹謗、誣衊,用以指無根據、眾人流傳的言論,部份更涉神怪之說。「謠」本指民間歌謠,「謠言」指的是歌謠的語言表現,多以謠詞、歌詞等韻文出現,有利口頭傳播、擴大影響。「謠言」可視為一種輿論形式;在漢代,它被認為能夠反映民意,頗受政府重視。

政府處理謠言方法

面對謠言,漢代政府會有不同處理方法。

對一些涉及鬼神,具有怪誕妖異的色彩,或達到危害政權的流言,政府都會大力打擊,例如上述「行西王母詔籌」事件,當下哀帝稱這場騷動是民眾「訛言行籌」,兩漢政府對這些謠言的大力力度是非常嚴厲的,並設妖言獲罪之法律條款,一旦貼上這些標籤,就會定性為大逆不道,遭至殺頭甚至誅家滅族。《漢書》記錄了漢初數度廢除「誹謗、妖言之罪」(〈呂太后本紀〉、〈文帝紀〉),説明朝廷數次除妖言令實際並沒有認真實行,或者中間又恢復此令。東漢章帝時又下詔:「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屬,莫得垂纓仕宦王朝。」(《後漢書‧章帝紀》) 可見終兩漢之世仍有以妖言獲罪之法律條款。

兩漢時期因妖言而獲罪的案件屢見不鮮。先有淮南王劉安(上文淮南王劉長兒子)因妄作妖言遭流放;還有漢昭帝時期睦弘以「妄設妖言惑眾,大逆不道」罪伏誅。東漢後期政局動盪,災異頻生,社會矛盾加劇,妖言案也屢屢發生:桓帝時清河王劉蒜「妖言」而自殺、太學生劉陶因妖言獲罪、安帝時安帝生母左姬之伯父左聖因「妖言伏誅,家屬沒官」(《後漢書‧章帝八王傳》)等等,經常發生以妖言獲罪的事例。

然而,兩漢政府有時亦會通過發布真相或解釋真相,尤其是政治性的謠言,以此促使謠言消失。漢代統治者在利用官方闢謠同時,還會根據輿論要求採取相應行動來穩定民心,平息謠言帶來的影響。

例如漢如文帝時期淮南王劉長謀反,雖然證據確鑿,但幾年後民間出現「兄弟二人不相容」的謠言。歌謠中顯然透露出文帝誅殺其胞弟的輿情,歌詞中充滿著對文帝為削藩而兄弟反目、骨肉相誅的批評。這首歌傳至漢文帝那兒,讓他非常沮喪,感慨「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漢書‧淮南厲王傳》),於是將原淮南王故地一分為三,分給劉長三個兒子。這一系列措施傳遞給社會這樣一個資訊:伏誅淮南王確實是基於他犯下了犯罪的事實,朝廷對謀反的弟弟劉長已仁至義盡。

又例如東漢安帝時因謠言大洪水將至,引致人心惶惶,百姓扶老攜幼背井離鄉,四處逃離恐慌事件,朝廷採取了「其各敕所部長吏,躬親曉喻。若欲歸本郡,在所為封長檄;不欲,勿強」(指地方官要因應流民的意願是否願意反鄉,不能強制遷徒) (《後漢書‧安帝紀》)這種安定疏導的辦法。

謠言止於?

漢代學者王符在《潛夫論》中便曾批評秦王朝速亡原因之一便是「過在於不納卿士之箴規,不受民氓之謠言」(拒聽卿士意見、不理民間謠言)。漢人常以秦亡為鑑,因而漢代朝廷不願公然站在輿論對立面, 相對後來各朝亦不輕易運用暴力手段去消滅輿論,而且非常重視對謠言的引導,通過發布真相、相應解釋或採取適當的對策來引導謠言輿論。

漢代政府視謠言是一種社會輿論,能起到一定的輿論監督作用。學者呂宗力便以漢代的民間歌謠為例,如東漢的「舉謠言」形式、對郡國上計吏的探尋,刺史巡視郡國期間收集的「訛言」,不定期派遣的特使所觀察的「風俗」等,都是歷史上重要的輿論監督嘗試。他並指出「漢代還在地方行政監督中藉助了訛言、民謠等民間輿論,在統治體系內部的監督機制中引入了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統治者意願和利益的外部力量,令皇帝、朝廷和有關監察機構以很低的成本獲取所需的情況,有效提升監督制約地方行政結構的效率和能力。」

這種重視鄉里風評和民間輿論的施政風格,也打下漢末士人重視鄉里清議的風氣,成為後來「九品中正制」重視士人間風評,乃至鄉里輿論來評定官員用人的制度基礎。

參考文獻:
呂宗力《漢代的謠言》
楊麗:〈漢代謠言的傳播及政府輿情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