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明儀:幸福育兒】避免傷害孩子自尊心 必先以身作則、尊重孩子

撰文:林荺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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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鬥」的字很少,「鬧」字是其中一個,指市集上的人為了買賣爭勝而大聲喧嚷吵鬧,甚至爆發衝突;另外,「龍」和「寵」原來本是一字,在為了表達「光榮」這個字義的時候,略微加以變讀,指在有堂有室內寵愛、寵任之意。
本文作者:資深傳媒及親子教育工作者 鄧明儀

好友出名「寵」女兒,卻又常「鬧」女兒,像精神分裂症。日前,她帶七歲女兒來我家玩,我請小女孩吃自製的七彩啫喱糖,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問她:「你能吃出哪一層是荔枝味、哪一層是可樂味嗎?」她未開口,好友已搶著回答:「她根本從未吃過啫喱、糖、荔枝或可樂,怎能答你?」

臨離開我家時,小女孩摸了摸我家小狗示意再見,好友卻火光地腳踢女兒:「你真討厭、真衰、剛洗完手又摸狗……」我心痛小女孩,之後苦口婆心勸好友,說做父母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則,既不能損壞孩子的判斷力,也不能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著名教育家卡爾.威特曾寫道:「孩子的自尊心如果受到了傷害,那麼其結果是可怕的。」孩子沒甚麼長進,是因為父母沒甚麼長進;孩子變成一個懦夫、一個無賴,是因為父母的不尊重。

資深傳媒及親子教育工作者

作者簡介
【幸福育兒:鄧明儀】資深傳媒及親子教育工作者
畢業於浸會大學傳播學碩士學位。曾任職《晴報》助理總編輯及有線寬頻新媒體發展部總經理。除了擁有超過 28年的資深傳媒工作及管理經驗外,曾採訪了數以千計名人,並出版30 多本勵志書籍。
在教育領域,她是親子平台創始人、著名親子專欄作家、大學兼職講師,並於2017/2018榮獲香港市務學會KOL Marketer of The Year in Parenthood。
視兒子為平生唯一的傑作,認為每個孩子都值得快樂成長,相信每個家長都可以幸福育兒。

本文轉載自Facebook專頁「鄧明儀」,原題為「孩子自尊心如果受到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