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蘭涉越南驚天詐騙案遭判死 英媒估祭出重刑「1個目的」

撰文:許懿安 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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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音譯)牽涉的120億美元(約936億港元)詐騙案,法院4月11日宣判,她被判死刑。案件受矚不僅是因這貪腐案是該國史上最大的一宗詐欺,更因這類案件疑犯被判「死刑」的結果,在該國並不常見。

越通社報道,張美蘭因犯下貪污財產罪判死刑,因犯下行賄罪判20年監禁,以及因「違背銀行活動和有關銀行活動的其他活動的規定罪」判20年監禁,總刑罰為死刑。

路透社報道,這宗金融詐騙案件涉及120億美元,屬越南歷來最大金額。案件自3月5日開審,且較預期提早審結。報道引述一名家族成員在宣判前稱,張美蘭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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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自2012年至2022年期間,非法控制西貢股份商業銀行(Saigon Commercial Bank,SCB),透過數千家幽靈公司以及行賄政府官員侵吞銀行資金。

張美蘭案是越共總書記阮富仲發起的「烈火熔爐」反貪行動中最矚目案件,2016年開始。涉案金額被認為是全球貪污案件之最,涉案人士從央行到政府官員都有。

英國廣播公司(BBC)和《衛報》指出,她詐騙投資者的金額極大,貸款金額達440億美元。判決要求她交還的270億美元,檢察官稱可能永遠無法追回——這筆金額幾乎相當於2023年越南GDP的6%。

BBC稱,在這類案件而言死刑仍是相當不尋常的重刑,外界認為法庭應是想藉此張美蘭施壓,刺激她交回已侵吞的金錢。

圖為越南房地產商、女首富張美蘭。(越南政府網站)

越通社2023年12月報道,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中,在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張美蘭及同謀製造大量虛假貸款手續,以提取巨額資金,尤其是從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張美蘭指示制定368份虛假貸款手續,從西貢商業銀行(SCB)提取資金用於不同用途,到2022年10月17日未償債務高達132萬億越南盾(約411億港元),而且無法收回。

公訴書起訴張美蘭及其他85名被告,又指張美蘭的行為為西貢商業銀行造成超過64.6萬億越南盾(約201億港元)的損失。

公訴書並指,自2018年2月9日至2022年10月7日,張美蘭指示制定916份虛假貸款檔案,侵佔西貢商業銀行銀行304萬億越南盾(約940億港元)以上,造成損失高達129萬億越南盾(約402億港元)。

越南女首富案:張美蘭2024年4月11日在胡志明市法庭內的畫面(影片截圖)

張美蘭出生於胡志明市(原西貢)的一個中越家庭。她最初是一名市場攤販,與母親一起銷售化妝品,但在越南共產黨於1986年迎來經濟改革開夜後,她開始購買土地和房產。到20世紀90年代,她擁有大量酒店和餐館。

她曾是越南金融界的核心人物。她於1992年創立萬盛發集團,從事房地產、金融、餐飲、酒店等業務。2022年10月,張美蘭被越南警方逮捕,她被指控涉嫌貪污財產、行賄和違反信用機構貸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