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4|記協前主席麥燕庭採訪遭警帶走:我點樣破壞社會安寧?

撰文:江麗盈
出版:更新:

六四34周年傍晚,維園連續第四年沒有燭光晚會,警方在銅鑼灣一帶布防嚴密,23名市民昨日(4日)被截查及帶走,當中包括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麥燕庭今早(5日)在電台節目上詳述事件經過,指出最初只是同意到封鎖區接受搜查,最後卻被帶上警車送到警署,感到遭警方欺騙,感到憤怒。
她也表示,離開警署後始知自己「涉嫌破壞社會安寧」,但她指當時身處的地方沒甚麼人,如不是警方走近,不會有人理會她,質問「我點樣破壞社會安寧?」

▼6月4日 麥燕庭在銅鑼灣被警方帶走▼

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昨日(4日)以外媒記者身份到場採訪,遭警員截查前她已在東角道的商場樓梯逾十數分鐘。其後有警員走近截查,「佢話懷疑我,但佢無Object,淨係話懷疑我。」她當時嘗試了解被懷疑的原因,也有出示記者證,惟警方不斷要求她到封鎖區接受搜查。

麥燕庭指,在她同意到封鎖區前,有兩批警員接觸她,第一批警員表明「你唔合作,就告涉嫌阻差辦工。」她與對方理論,並嘗試繼續了解搜查原因,其後第二批警員則前後向她作出兩次警告,在傳媒聯絡隊勸說「你過去喇,比佢搜一搜,無嘢咪走得囉」,她也考慮到尚有採訪工作,便同意去封鎖區。

警員稱帶到封鎖區 原來是上警車

但她同意之後,警員帶她前往的地方並非封鎖區,而是叫她上警車,「原來叫我上警車,佢又無解釋。我話我唔上,上警車係另一回事,我話我唔上。」她憶述,當時有警員表明若她不願意上車,便會抬她上車。麥燕庭指,上警車的要求有別於她之前與警員之間的對話,直言「你哋呃我」。

麥燕庭續指,到抵警署後,有警員抄下其個人身份資料,並拍攝其隨身物品,但沒解釋為何帶她回警署,直至離開她也無簽署任何文件。她後來才知道罪名為「涉嫌破壞社會安寧」,令她更為憤怒,「我當時身旁無咩人,有啲市民坐係樓梯,可能係抖緊。我點樣破壞社會安寧?你唔行埋嚟,根本無人理我。」

▼6月4日 多名市民在銅鑼灣被警方帶走▼

+1

被扣留在警署至晚上11時

她提到,警員約晚上7時45分已完成抄資料、及拍攝的程序,她一度要求警員完成程序後盡快釋放她,讓她繼續工作,否則便有理由懷疑對方是想阻礙採訪,但她最後在晚上11時才能離開。她表示,現時仍未決定會否就此事作出投訴。

在警署逗留期間,麥燕庭了解過其他人的情況,發現被帶回警署的人,共通點應是身穿黑色上衣,「黑色唔係罪嚟㗎吓嘛?」、「我唔知黑色唔著得,一係你開聲講,講明唔好搞呢啲嗱喳招。」她認為,如果政府認為市民不能穿黑色衣物、不能悼念六四,政府應該明言,「做嘢光明正大,有規有矩,唔好玩陰招。」

被帶走人士共通點是身穿黑衫

在警署期間,她也留意到有些被帶回警署的人頗「無辜」,例如有個女生衣著上完全沒有黑色,但因為與另一身穿黑衣的人傾談,「問你件衫幾靚,係邊度買。」其後便被截查及帶回警署。另有一家四口在灣仔酒店食自助餐慶生後,步行到銅鑼灣,疑也因部份人穿黑衣而全部被帶回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