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發者|從宏福苑火災看香港樓宇維修的問責迷宮

撰文:胡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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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恩威專欄|奇妙的揭發者

一場五級大火,吞噬了大埔宏福苑的安寧,也燒出了香港潛藏多年的結構性瘡疤。當焦黑的殘垣斷壁在煙霧中顯露,我們哀悼生命消逝的同時,更不得不直面一個更為龐大、盤根錯節的系統性問題——樓宇安全維修的責任,究竟在誰肩上?

這場悲劇宛如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剖開了表面上運轉有序的都市肌體,顯露出內裏權責模糊、環節脫鈎、監管失靈的複雜「蜘蛛網」。在這張網中,每一個節點——政府部門、業主組織、承辦商、專業學會——似乎都牽連其中,卻又都能在災難發生後,於迷宮般的問責路徑中找到遁形之所。

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呼聲再起,但它真是解開這團亂麻的萬能鑰匙嗎?還是只是另一個儀式性的問責道具?歸根究底,我們必須追問:30年強制驗樓的良政美意,為何最終編織成一張讓人無所適從的責任蛛網?未來香港樓宇的維修保養,其主體責任的羅盤,又該指向何方?

一、 獨立調查委員會:是真相之光,還是問責的影子戲法?

每當重大事故發生,社會輿論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指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雖非司法程序,卻具有「類司法」功能,其主席慣常由具法官背景的人士擔任,透過公開研訊,有助於找出真相、維護政府公信力。從嘉利大廈大火到沙中線工程問題,獨立委員會的模式確有其歷史先例與公信力基礎。它的價值在於超然於涉事部門之外,能夠進行系統性審視,避免內部調查可能存在的盲點或護短心態。

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非靈丹妙藥,更非問責的終點。它的成立,有時反而可能成為一種「儀式性問責」,將公眾的焦慮與憤怒導入一個漫長的調查程序,在等待最終報告的過程中,系統的慣性運作和結構性弊端可能並未得到即時的糾正。

調查或許能釐清「發生了什麼」和「誰的過失」,但其提出的建議能否轉化為堅決、徹底的改革行動,往往取決於政治決心與行政執行力。更關鍵的是,委員會通常聚焦於單一事件的因果鏈與直接責任,對於瀰漫在整個樓宇維修生態中的、更深層的系統性誘因——例如資源錯配、業主組織能力不足、業界惡性競爭、監管框架碎片化等——其剖析與根治的能力或許有限。因此,看待獨立調查委員會,我們應抱持一種「既期待,又審慎」的態度:期待它成為照亮真相的聚光燈,但絕不能讓它成為遮蔽日常監管失職的幕布。

二、 強制驗樓三十年:良法美意下的「責任漂浮」困局

回顧初衷,強制驗樓及相關維修資助計劃的政策原意無可指摘。面對日益老化的樓宇存量,政府透過立法推動檢驗與維修,並夥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投入巨資推出多項資助計劃,如「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旨在從財政與技術上支援業主履行責任。這些計劃的設計也考慮到靈活性,例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並非參與所有資助計劃的先決條件,即使是俗稱的「三無大廈」,只要獲得全體業主一致同意,亦可申請。

但政策的善意,在落地時卻陷入了「責任漂浮」的泥潭。法律明確「大廈的管理和妥善維修是業主的責任」,政府角色是「推動者」。這一定位在理論上清晰,在實踐中卻產生了巨大的落差。對於數以萬計的舊樓業主,尤其是長者業主或經濟能力有限的家庭而言,他們在法理上是「責任主體」,但在知識、財力、組織能力和時間上,卻難以有效承擔這份沉重的責任。民政事務總署雖推出「法團諮詢服務計劃」和「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來協助成立法團和提供管理諮詢,但面對根深蒂固的業主冷漠、鄰里關係複雜、財政攤分爭議等問題,這些支援往往顯得杯水車薪。

於是,我們看到一個詭異的畫面:責任被「依法」安置在最基層、最離散的業主身上,而擁有專業知識、行政權力和公共資源的政府部門,則主要退居「協助」與「推動」的二線位置。當業主因種種原因無法有效組織起來時,維修責任便在這「理論清晰、實踐無力」的夾縫中懸空、漂浮,直至樓宇失修加劇,釀成安全危機。這次大埔火災,正是這種「責任漂浮」狀態下,某個環節終於斷裂所引發的悲劇性後果。它尖銳地質問:當業主集體失能時,保障公眾安全的終極責任,難道不應由公權力更積極地介入和承擔嗎?

三、 破解迷宮:按樓宇類型釐清主體責任與監管路徑

要終結這種「責任漂浮」的狀態,不能僅靠災難後的追責,而必須從源頭重構不同類型樓宇的維修保養責任框架。香港樓宇種類繁多,權屬與管理模式各異,一刀切地將責任推給業主,或一味要求政府大包大攬,均不現實。未來的改革,必須走向精細化、差異化的「分類問責」。

1.⁠ ⁠政府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房屋局須負主體監管責任

這類房屋的產權或使用權與政府關係密切,管理機構(房屋署、房委會)本身具有強大的組織能力和資源。對於這類樓宇,房屋局作為政策局,應對其維修保養的標準、招標程序、工程質量及監管負有清晰、無可推諉的主體責任。

招標過程不應簡單地「價高者得」或「低價者得」,而應建立更科學的評審機制,綜合考量承辦商技術、過往表現、施工方案合理性及價格。政府部門不能僅是程序上的「批核者」,而必須是實質上的「把關者」與「最終責任人」。

2.⁠ ⁠市區重建局範疇內的舊樓:市建局應扮演更積極的「促成者」與「擔保者」

對於市建局負責規劃或已介入的舊區,其角色應超越單純的發展商或資助提供者。針對舊式單幢樓宇業主組織困難、財政薄弱問題,政府已試行「聯廈聯管」計劃,透過地區組織協助多幢大廈共同聘請物管公司,攤薄成本。

市建局應將此類模式常態化、擴大化,並對參與計劃的樓宇維修工程,在技術審核、承建商名單篩選、工程監理等方面提供更深度的支援,乃至承擔部分連帶的監督保證責任。

3.⁠ ⁠私人屋苑及中小型私樓:強化政府「把關」與業界「自律」雙軌制

這是問題最複雜的一環。政府無法也無需取代業主法團的決策權,但必須在關鍵環節築牢防火牆。首先,應為不同規模的屋苑設立差異化的維修工程指引與招標門檻。其次,必須改革招標監管程序。現行漏洞在於,哪些公司可以「入標」(進入投標名單)、入標後的評審過程由誰監管,往往缺乏外部制衡。

政府應考慮建立一個具公信力的第三方預審機制,對參與大型維修項目的承建商進行資格、財力、過往工程記錄的強制性審查,淘汰不良業者。同時,強制要求一定金額以上的工程,必須有獨立的認可人士(建築師、工程師等)提供全程監理,其報告需向法團及相關政府部門備案。

更重要的是,推動業界專業自律。工程師學會、建築師學會、測量師學會等專業團體,不能在此類關乎公眾安全的大事上置身事外。它們應積極制定更高標準的專業守則、提供義務性的技術諮詢渠道、並對會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的業內懲戒。專業界別的主動作為,是比單純增加政府規管更為持久和有效的質量保障。

四、 費用合理化與透明度:告別「海鮮價」與圍標疑雲

費用問題是阻礙維修、滋生腐敗的另一大癥結。業主普遍害怕「夾大錢」、遭遇圍標詐騙。為此,樓宇復修平台已公佈「工程造價參考單價」,涵蓋外牆修葺、消防工程、排水系統更換等25項常用工程項目,供業主初步估算預算。例如,外牆油漆翻新工程每平方米平均約250元,更換食水喉管每米平均約2,185元。這些數據有助於建立市場價格的透明基準。

但參考單價只是起點。政府應進一步推動「標準化工程量清單」和「成本數據庫」的建設,並要求投標文件必須對應標準項目進行詳細報價,使比價更為清晰。對於資助計劃下的工程,市建局等機構應加強對中標價格合理性的回溯分析,對異常標書發出警示。

同時,必須大力推廣和資助業主使用「招標妥」等防圍標服務,從程序上壓縮不法操作的空間。費用合理化並非追求最低價,而是確保業主在資訊相對對稱的情況下,為有質量的工程支付公平的對價。

五、從問責迷宮走向責任共同體

大埔的灰燼終將被清理,傷痛會隨時間緩解,但系統的漏洞若僅以「頭痛醫頭」的方式打補丁,下一場悲劇或許已在倒數。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場僅針對單一事件、曠日持久的調查戲碼,而是一場觸及根本的責任框架重塑。

行政長官與政務司司長有必要牽頭,理順這盤亂局。這意味着透過行政指令或立法準備,清晰劃分不同樓宇維修的「主體責任」光譜——從政府部門的直接主責,到深度監管,再到協助支持。它意味着將「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問責精神,從內部行政效能,延伸至關乎市民性命財產安全的具體監管職能上。它更意味着喚醒專業團體的社會良心,構建一個由政府、業主、專業界別和良心企業共同織就的「安全責任網」。

烈焰灼痛了一座城市,也照見了深層的癥結。走出問責的蜘蛛網迷宮,我們必須將漂浮的責任一一安放落地,讓每一幢樓宇的安然屹立,背後都有一個權責對等、運行有效的系統在支撐。這不僅是對逝者的告慰,更是對生者,對香港這座我們共同家園未來安全的最莊嚴承諾。

作者胡恩威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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