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中央替港立法 猶如對林鄭打臉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宣布要就香港訂立國家安全法,直接通過加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法在香港實施。這個結果對香港、中央以至於「一國兩制」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實在非最佳選擇。中央「手把手」為香港訂立國安法,也冒上一定的政治風險,更有可能在中美角力中成為美國的攻擊材料。儘管如此,中央還是如此決定,反映中央已對特首林鄭月娥以及香港政府的管治能力完全失去信心和耐性。

維護國家安全,是《基本法》23條的題旨。23條訂明香港政府按本地所需,通過立法保護國家安全,這本來是捍衛「一國兩制」的做法,讓香港有空間及彈性自行立法。然而,回歸23年以來,除了董建華一任特首曾提出23條立法外,其他各任特首也是一拖再拖。一時稱不時候,一時稱要審時度勢,其實就是抱着僥倖心理,只要不在自己任內出大問題,便能拖則拖。

林鄭棄23條立法

中央政府希望香港政府能「生性」,處理好政治難題。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初時,說23條要「審時度勢」,外界一度以為政府終於履行憲制責任。但到了去年10月發表《施政報告》時,在反修例處理得一團糟的情況下,其指在任內應不能就23條立法,《施政報告》亦再沒有就23條立法的段落。在港府一拖再拖及林鄭無能的同時,中美矛盾近年快速升溫,令中央認為必須盡快堵塞香港的國安漏洞,終決定不再等待特首林鄭,自行替港立法。

再加上,林鄭政府去年處理「反修例」時完全無視民情,欠缺政治觸角,引發大規模的暴力事件,甚至要中央多次出面,都反映其無能的一面。而建制派長期不知發奮,漠視社會矛盾,甘願為不平等的社會結構護航,也令他們與香港市民愈行愈遠,根本無法發現能力帶領香港走出政治困局。當建制派甚至可能連立法會的半數議席也未能保住,中央又如何寄望林鄭政府及建制派能推動23條立法,並取得廣泛社會支持?

李克強不提支持林鄭

凡此種種,都說明了政府和建制派為核心的管治團隊根本無法處理好香港的問題,「一國兩制」也無法有效運作。今次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工作報告中,罕有不提「支持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無疑反映了中央已對林鄭政府失去僅餘不多的信心。甚至全國人大在制定香港國安法的草案中,更表明在港設立國安機構協助「國安法」執行,以及要求特首定期提交報告,在在證明中央根本無法信任政府有能力處理這些問題。

經一事,長一智。香港官員此後必須做好本份,應做則做,不應該繼續抱着公務員苛且偷安的心態處理香港事務。向上包括充份解說、向下爭取社會廣泛支持,不要再賠掉香港的高度自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