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觀點|失職鐵證如山 及早追責補漏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奪去過百條寶貴性命,全城悲慟。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社會期盼委員會盡早展開工作,盡快兌現特首所作的徹查真相、追責到底承諾。火災令香港樓宇維修制度存在的問題備受關注,《香港01》全面重組火災發生經過,揭露更多細節,從易燃發泡膠封窗、造假棚網證書,到走火通道被違規改動,一幅層層失守、監管崩壞的影像清晰呈現,面對如此嚴重的行政失當,政府應同步展開有針對性的調查,對當中涉及的人為失職等問題及早作出懲處糾治,堵塞漏洞,向死傷者家屬及公眾交代。
宏福苑慘劇發生後,種種線索均指向背後多個環節的人為過失,可以說,這場世紀大火無數個被漠視的警號與被縱容的僥倖心態共同催生。《香港01》重組火災經過及實地搜證,進一步揭示造成悲劇的各種「人禍」。首先是物料監管形同虛設,居民早於大火前數月已投訴封窗用的發泡膠極度易燃,甚至自行實測證明危險,卻遭承建商無視,而負責監管居屋工程的房屋署獨立審查組巡查時竟未有察覺或制止。
其次,棚架防護網作為防火的第一道防線,竟充斥着造假的檢測證書,導致火勢透過「煙囪效應」迅速向上蔓延。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當居民向勞工處查詢棚網安全時,竟獲回覆指維修工程「火災風險相對較低」。再加上大廈警鐘在火災時完全失效,以及走火通道的防煙門被違規改成木板「生口」,都令居民錯失逃生黃金機會,但負責監管的消防處和屋宇署事前似乎都未有察覺。這些細節無不證明,若非監管部門長期對違規視而不見,對投訴置若罔聞,這場煉獄般的火災本可避免。
這些問題涉及的是部門日常運作與監管心態的嚴重缺失。雖然行政長官已在籌組由法官領導的獨立委員會,有助釐清火災所涉各方的法律責任及提出制度建議,但這並不代表政府部門的內部問責需要「停擺」。多個執行部門在今次事件中「各有一本帳」:房屋署為何容許易燃物料用於居屋維修?勞工處為何對棚網安全掉以輕心?消防處為何對大廈火警鐘失效毫不知情?屋宇署為何未能發現走火通道被改動?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規定,對於公務員的失當行為,政府本已有既定的懲處機制。行政長官既已表明「不論涉及任何人與事」均會嚴肅追究,那麼對於那些明顯未能履行職責、對公眾安全把關不力的官員,當局理應立即啟動內部行政調查,甚至在調查期間按機制對相關人員作停職處理,毋須被動地等待最快數月後才能提交獨立委員會報告。同步進行內部調查與獨立委員會的聆訊,兩者並無衝突,反而是政府展現承擔的應有之義。
獨立委員會固然有助還原真相。但治理水平的提升,不能單靠法官的「判詞」,更需要公務員團隊的自我革新。《2025年施政報告》明確提出要建立「責任制」,當部門出現問題時,須查找不足、釐清責任誰屬。宏福苑大火正是對這一新機制的重大考驗。如果面對過百人罹難的慘劇,政府內部仍抱持「打工心態」,互相推諉或坐等外部調查結果,那麼所謂的「改革」將淪為空談。
真正的防護網,不應只建立在災後的檢討報告上,而應建立在每一個公務員的責任意識中。政府應視此為整頓官僚作風的契機,即時檢視所有涉及樓宇安全的監管流程,主動查找系統性漏洞,並對失職者實施具阻嚇性的問責。只有從內部徹底改變,落實「以結果為目標」的治理文化,才能真正回應市民對安全的期盼,避免下一次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