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赤勢被高估 羅致光不應盲從「財政紀律」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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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月要求接受政府津助的社會服務機構要在2022/23年度削減經常性撥款1%。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周三(19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拒絕調撥其他資源填補,理由是政府必須加強財政紀律及推行節流措施,才能確保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滿足社會需要。然而,疫下社會服務需要殷切,加上本年度政府赤字較預期低,局方不應亦不需要向機構開刀。

政府去年預視疫下財赤嚴重,故於財政預算案提出各政策局及部門在2022/23財政年度壓縮開支1%,惟預算案設有底線,即為了保障民生,不削教育、社會福利和衞生範疇資源。可是,社會福利署仍要求接受津助的社會服務機構按此比例削減撥款,大概涉及二億元。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口頭質詢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會否調動其他資源補回被削減的撥款。羅致光斷然拒絕,指疫情及公共財政受挑戰,政府有必要加強財政紀律及推行節流措施,才能確保香港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滿足社會各方面長遠發展的需要。政府希望接受津助機構一起善用公共資源及制訂節流方案,以配合計劃的宗旨。他又指社福機構過去能多次採取不同措施靈活處理工作,達致節流。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擔心機構資源和人手已嚴重緊絀下,恐令弱勢社群未能獲得適切服務。(羅君豪攝)

削社福機構欠理據 基層受害

事實是,公共財政的挑戰沒有去年初估計般糟糕。羅致光的上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周日(16日)發表網誌,指受惠於經濟穩步復蘇,土地樓房相關收入高於預期,「這些收入都大幅度緩和了今年度的赤字壓力」。單看去年三大住宅「辣稅」就有129.5億元,是資助機構削款額的60餘倍,所謂的財政紀律已無現實迫切需要。

更重要的是,社署削減津助機構撥款,本來就與本年度預算案的分配原則矛盾。社會服務包括安老、幼兒、青少年、社區發展和身心精神復康等,直接涉及民生、基層,本應不被削減。

來年度每家津助機構平均削款122萬元,但具體金額視乎各家機構的撥款額。一般而言,大型津助機構遭削減的金額較多,但它們尚且能靠募款或財政儲備補回削款額,對日常運作影響亦有限。小型機構的年度津助額僅為數百萬元甚至百多萬元,被削減預算數萬元的影響就大得多。受制於知名度和人手,它們未必容易透過申請其他資助或募款補回收入,香港社會工作者工會預料機構會減少員工量或凍結招聘。若真如此,受助者將未能得到穩定的服務,是削款的受害者。試問此後果如何跟社會福利無關?

2017年,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時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的辦事處,進行九場諮詢會,整理出10個痛點,促政府徹底改革LSG制度,但效果仍然不理想。(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改革撥款機制較削款更要緊

羅致光強調資助機構一向靈活應對撥款削減,但機構的應對方法之一正是把撥款留用,儲備額甚至超出容許水平,未能及時用得其所,例如挽留員工或擴展服務。前線和管理層就資源調配爭論不休,耗費心神,衝擊機構內部團結和歸屬感,損害業界生態。

當然,機構運用資源時或會有浪費,甚至如保護兒童會般因為疏於管理而爆出虐兒醜聞,勞福局和社署可以個別處理不良個案,就違反《津貼及服務協議》的事項處分機構。從大局看,政府借助社福機構提供社會服務,而疫下社會服務需求增加,政府對機構的資助額理應隨之增加,至少亦要持平,削減撥款有違常理。就此,勞福局應主動與財政司司長爭取暫停執行節流計劃,莫讓財政紀律延緩市民受助。其實整個整筆撥款制度已經千瘡百孔,政府首要任務不是削減撥款,而是更根本的改善撥款機制和加強規管機構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