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觀點】退稅富者多得 漠視無薪、低薪者社會貢獻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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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宣布在即,坊間預計政府會以「退稅」方式「還富於民」,正如「01觀點」過去強調,這些所謂「一次性」措施,根本無助解決社會問題。更何況,無論是「派錢」還是「退稅」都無法針對社會問題癥結,也不符分配正義原則,官員、政客必須審慎待之。

有兒童的標語指出,劏房租金高,令兒童津貼要補貼租金。(余俊亮攝)

市民愈窮退稅愈少 資源分配長期不均

在此必須重申,「派糖」、「派錢」的說法實在大謬不然,公帑乃市民的勞動所得,絕非由政府「賺」回來的,正確來說,無論是「派錢」、「派糖」都是將多取的財富歸還市民。但是還富必須本乎公義,絕不應流於民粹或政治手段。

政府歷年來的「一次性紓困措施」以退稅為主,觀乎立法會秘書處就2017-18年度財政預算案撰寫的研究報告,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分配對象以納稅人為主,在2007至2017年間,政府一共派出3,200億元,納稅人所得的金額一共佔64%,反之,針對基層的款項只佔16%。

無可否認,納稅人當中也不乏貧苦大眾,政府退稅也能間接扶助基層,但是只要對香港的稅制稍有認識,即能發現以退稅方式作資源再分配絕不公義。

在4月的「全民退保」諮詢會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明立場對「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保」有所保留。

以薪俸稅為例,觀乎稅務局2016-17年度的年報,2015-16年度薪俸稅的「最後稅款」(稅收總額)約為590億元,年入息在40萬元以下市民繳交的薪俸稅約為17.4億元,他們獲退稅的金額有限。如果政府以退薪俸稅的方式作財富再分配,夾心階層、基層所獲的資源就遠遠不如中產以至富人。

固然有政黨建議設2萬元的薪俸稅退稅上限,但是這標準也難言合理,同樣以年入息在4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來計算,他們的平均稅款介乎26至 3,544元,以2萬元的上限來計算,基層、夾心階層所獲得的支援也遠不及富人、中產。更荒謬的是,年入息在4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一共有112萬人,佔薪俸稅納稅人的60%,他們分獲的金額卻遠少於佔40%的納稅人,這突顯退稅完全是偏袒中產、富人。

尤其是林鄭月娥曾批評全民退保是「不分貧富」,更將周永新教授的退保方案污名化成「不分貧富方案」,如果陳茂波實施「富者多得」的退稅方案,大概只會令林鄭月娥無地自容。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下周三公布。(財政預算案網頁)

資源分配須本乎公義 無薪者同樣貢獻社會

也許仍有人認為,收入愈高者對庫房貢獻愈大,他們獲得較多退稅也是無可厚非。但是香港政府多年來的收入以利得稅為主,對於庫房貢獻最大的理應是一眾巨型企業,難道政府又要向它們退還利得稅?須知勞工的生產力絕不應由薪金來計算,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各階層環環相扣、缺一不可,舉例來說,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但是他們對於社會的貢獻卻十分巨大,政府絕不應漠視無薪、低薪者的貢獻。

至於所謂行政便利,就更難成退稅的理由。相對而言,退稅對公務員構成的工作壓力較少,但是便利之餘還需確保分配措施有效,正如前述,退稅完全不合乎分配正義的原則,政府不應該只求便捷,對其他理財原則置諸不理。

陳茂波事前明言,會在醫療方面多著墨。(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派錢」效果轉瞬即逝 資源應集中運用

相對而言,「派錢」似乎比退稅「公義」,但須知道,無差別的「派錢」同樣不符分配正義原則,也難言有效。對於基層來說,獲派6,000元固然能夠紓緩生活困苦,但是對於中產以至富人來說,這6,000元大概只是額外的旅費而已。我們須問,政府為什麼不能將資源投放於最有需要的人身上?

誠然,香港的儲備極其充裕,政府可以同時派錢、退稅、實施長遠政策,但是正如「01觀點」一再強調,派錢只不過是政治手段,官員在派錢平息民憤後,大可耽於安逸,繼續對民生需要視若無睹。

另一方面,觀乎前述立法會秘書處的研究報告,2011年政府「派錢」所花的款項佔十年來的「一次性紓困措施」的17%,比起十年來對「基層家庭及弱勢社群」的「一次性」紓困措施還要多,如果將「派錢」的金額用於扶助基層的恆常政策,其效果將會大得多。

我們並不反對政府針對性向基層提供短期資助,但是政府必須同時實施長遠惠民政策。過去的財政預算案常強調紓困措施是「一次性」,但是政府連續多年實施所謂「一次性」措施,實際上已經成為長期措施,其總花費更加超越3,000億。政府與其推出一些不太討好的短期措施,倒不如名正言順地實施長遠政策。

「01觀點」過去曾經提出政府應恆常注資房委會、增建公屋、降低公屋申請門檻、寬免資助大學學費等建議,此外,政府大可強化退休支柱。梁振英在任期間曾推出長者生活津貼,惟其門檻甚高(單人限額為33.4萬元,夫婦則是50.6萬元),政府理應進一步放寬門檻,讓更多市民獲得合理的退休保障,讓市民大眾可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