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建制政客不應順民粹走 引領社會回歸理性才是本份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從政者必須推動社會進步,並具當仁不讓的原則和決心,否則無異於追逐名利的投機政客。近日,張超雄接受訪問,談及爭取難民權益的心路歷程。近年來,「難民」對社區的影響陸續浮現,部分傳媒更對此大加渲染,張超雄堅持以符合國際法和人道原則的手法,處理滯港「難民」,可謂力排眾議。
部分政客一直順民粹走,少有助市民認識社會問題、香港處境的真象。學作鴕鳥根本無補於事,政客不應再自甘蒙在鼓裏,而是盡快認識社會現實。

被問到關心難民問題有否人道立場以外的原因,張超雄一度解釋他對政治現實的憂慮。其後,張超雄反問:「其實點解唔可以講人道立場?」

社會錯誤對焦 「難民」成眾矢之的

大約自2014年起,酷刑/免遣返聲請數量大幅上升,由於申請者多被以「插針式」的安置方式安排到不同地區居住,對當區居民的影響亦隨之擴大。加上傳媒以渲染和煽情式的報道手法,如「非洲幫為患老蘭」、「縱火殺人:假難民成社區問題 跑步女常被撩」,嘗試建構出「南亞裔=假難民=罪犯」的印象,間接使社會有愈來愈多聲音,支持港府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下稱《公約》) 。

民間早對「難民」帶有偏見,政客理應糾正錯誤觀念。可惜的是,一些建制政客卻同意把「難民」污名化和支持退約,被民粹牽著走。事實上,縱然香港不是《難民地位公約》及其議定書的締約國,但早在1992年,《公約》已適用於香港 ,而回歸後中國亦向聯合國秘書長申明,公約在回歸後繼續適用於香港,退約不僅操作難度甚高,更加有違道義(註一)。再者,港府簽署的《公約》,不單止涉及難民權益,也保障了港人免受酷刑對待,例如調查會否出現警權濫用等情況,退約並非明智之舉。

現時,社會上仍有不少人(甚或立法會議員)對「難民」和「免遣返聲請者」的概念有所混淆。與《難民公約》相似,港府所參與的《酷刑公約》同樣是聯合國的國際人權公約。可是,現時滯港等候審批的個案中,絕大部分都引援《酷刑公約》內所享有的基本人權而提出呈請,而非《難民公約》。《難民公約》及其後的議定書從未適用於香港,而入境處亦不會對任何人庇護或核實其難民身份,同時只會將獲確立的個案轉介到聯合國難民署,由該署確認難民身份及安排移居至其他國家。因此,在難民署確認他們的身份前,法理上他們應稱作「免遣返聲請者」(舊稱酷刑聲請者),而非「難民」,更加沒有「真與假」之分。

成為代議士十年,他寄望日後議會會有年輕一代接力倡議難民議題。

當然,據入境處的數字,完成審核的兩萬多宗聲請中,獲確立個案僅有約0.7%,但當中有來自阿富汗、也門、中非共和國、蘇丹和索馬里等戰亂地區的國民,急須《公約》來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因此,在思考「難民問題」時,出發點該是如何修補政策漏洞,而非因噎廢食。由此看來,支持退約的說法實在有違常理,只是嘩眾取寵的手段。

2016年,曾有人冒張超雄與工黨名義掛出「難民之父」橫額,諷其「致力為南亞難民提供援助」。(張超雄fb圖片) 
+1

從政者應引領社會回歸理性討論

誠如張超雄在訪問指出,處理滯港「難民」的方法,應是訂立完善公平的機制,以識別身份,加快審批,而非製造歧視。一如入境處在年前增撥人手,及加強打擊跨境人口販賣後,現時本港未完成審批的個案,已由2015年高峰期的10,922宗,大幅下跌到546宗(至去年年底數字),可見問題已逐步緩解。

雖然張超雄過去曾被罵「搞亂香港」,但只有提出務實的解決之道,才能引領社會回歸理性討論,這實為政客應有之義。

周浩鼎提出打擊「假難民」動議。(鍾偉德攝)

泛民主派議員也必須認清,被民粹牽著鼻子走的,似乎不止一些「反難民」的建制派。近年來,一國兩制的發展,令泛民以至市民大眾都反應不過來,一些人仍然以「分而治之」的態度看待一國兩制。近日,有議員如毛孟靜認為,參加國慶70周年團訪京實屬「統戰手段」,但是,從中央的角度看來,聯繫、團結香港政客實為應有責任。當然,泛民主派的表態,也許只是行禮如儀,然而,社會的偏見已經夠深了,這種行禮如儀是否合適,實在值得深切反思。我們固不能期望港人立即放下戒心,而內地的確在很多方面有待改進,但拒絕認識,並不能改變現實,政客是時候直面當下香港的處境,為港人尋求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