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地舖貨物堆滿後巷及馬路過夜 區議員憂加劇鼠患促加強罰則

撰文:曾鳳婷
出版:更新:

店舖阻街情況屢見不鮮。近日,北葵涌街市附近的童子街有新開食品店開張,卻成街坊另一惡夢。新店進駐後,店舖貨品及垃圾便堆滿附近行人道,有時連馬路也未能幸免。當區區議員劉貴梅指,店舖佔路阻街情況嚴重,亦頻頻收到街坊的投訴,街坊曾向政府各部門求助,惟至今仍未見改善,她促請部門把行動升級,例如沒收阻街貨物及進行跨部門行動,加強阻嚇性,以免情況繼續惡化。

《香港01》記者今日(11日)與葵青區議員劉貴梅一同到場視察。現場所見,涉事店家的門外道路看似沒有堆積貨物。然而,附近後巷及童子街延伸到梨木道一帶的行人通道,都找到貼有店家標籤的發泡膠箱,數量達二十箱以上,期間有自稱是涉事店家員工的人承諾,指店舖明天開始便不會把貨物放在門口行人道上,改放在店舖後門範圍。

曾有街坊因店家棄置的垃圾跣到受傷

劉貴梅指,店家經街坊頻頻向食環署投訴後,開始將貨物由擺放門外改放到童子街轉角位及附近後巷(即店家後門附近)。早前,店家經常把貨物放在行人道兩側,有時馬路亦堆滿其貨物。她認為相關做法不但阻礙其他店舖門面位置,更會影響行人及駕駛人士。她形容,附近馬路是有不少車輛會經過,亦有街坊因店家棄置的垃圾而意外跣到受傷。

劉貴梅表示,涉事店家的前身為餐廳,當時上述路段均沒有阻街的情況出現。然而,當食品店開張後,店家會把大大小小的貨物放在門外(即行人通道)過夜,衍生衞生問題。街坊曾就阻路問題向店家反映,卻遭對方惡言相向。現時被佔用的後巷為街坊前往巴士站及梨木道一帶的常用道路,貨物堆積情況對他們造成不便。劉貴梅指,附近樓宇本已受鼠患所影響,貨物長期堆放會令問題加劇。

+5

劉貴梅曾向政府多個部門反映問題,惟情況一直未見改善。她表示,雖然食環署曾派人到現場視察,亦有向涉事商戶發出告票,但問題未有改善。她形容店家「罰款當交租」,「馬路當貨倉」,促請相關部門把行動升級,例如沒收阻街貨物及進行與警方跨部門行動,以加強阻嚇性。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指店鋪阻街泛指店鋪佔用其處所前面或周邊的公眾地方,進行或利便營商活動,造成通道阻塞屬街道管理事宜,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本署主要的工作是保持環境衞生。

本署一向關注福蔭大廈一帶(北葵涌街市附近的童子街)店鋪阻街的情況,並會按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突擊執法行動及與相關政府部門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向違例人士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或提出檢控、拘控和扣押貨物及加強清潔街道,以改善上址的街道管理情況。近日福蔭大廈新地舖開張後,本署共接獲60宗有關店鋪阻街的投訴,並向干犯店鋪阻街的違例者共發出1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提出1宗檢控,向干犯公眾潔淨罪行的違例者共發出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12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

店鋪若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造成阻塞,獲賦權執法的部門除可運用既有的執法工具檢控違例人士外,亦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向違例人士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此外,任何人如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妨礙本署人員進行清掃工作,本署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22條向物品擁有人發出移走障礙物通知書,要求於4小時內移走物品,否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 本署會繼續留意上址的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