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綠化帶改劃建逾六千單位公屋 獲行政長官連同行政會議核准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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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改劃8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機構或社區等用途,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宣布(14日)已核准有關計劃大綱草圖,其中3幅用地將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發展,料可提供約6,180個公營房屋單位,其餘用地則作房屋配套發展及道路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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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幅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 提供約6,180個單位

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所涵蓋的面積約814公頃,位於新界東部吐露港南岸一帶。該區東、南兩面均毗連馬鞍山郊野公園,西、北兩面則分別濱臨沙田海和吐露港。

該大網草圖已載有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MOS/23所展示的修訂,原先規劃是改劃7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當中4幅用作房屋發展,料可提供約6,18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約1,040個私營單位,當中擬建私樓的用地位於馬鞍山村路上段,佔地約2.73公頃,除提供私營住宅單位外,亦附設一所150個宿位的安老院舍,但去年8月城規會裁決時,認為其中一幅建逾千伙私樓的用地位置鄰近郊野公園,加上考慮到馬鞍山鐵礦歷史,被城規會否決改劃為住宅用途,將維持為綠化地帶,其餘3幅擬建公營房屋的用地改劃申請則獲批。

馬鞍山村路另外的3幅用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用作闢設抽水站、小學及配水庫,配合擬議房屋發展。其他修訂包括把位於樟木頭村西面、沿馬鞍山繞道的一幅土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顯示為「道路」的地方,以反映現有狀況,以及把富安花園東南面的一幅用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污水處理廠」地帶,以理順沙田岩洞污水處理廠的發展邊界。

城規會發言人認為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馬鞍山地區的發展提供指引。

多個環團曾提反對意見 憂破壞生態

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曾遭多個環團組織反對,指改劃馬鞍山綠化帶的選址,覆蓋林地及植被,不但發揮緩衝作用,可保護郊野公園生態核心區,部份更與馬鞍山郊野公園有高生態連結,兼具有景觀及康樂價值,故不應貿然發展。

環保團體指,根據規劃署的研究,在綠化帶興建公私營房屋,將會移除約2,780棵樹,當中不少具保育價值的植物會受到影響,例如全球易危的「土沉香」、全球近危的「羅浮買麻藤」、國家易危的「金毛狗」、被列為香港稀有及珍貴植物的「黏木」等。而野生動物或會失去覓食和棲息地,包括紅頭穗鶥(Stachyridopsis ruficeps)及國家二級保護的蛇鵰(Spilornis cheela)等雀鳥。

城規會去年7月就相關改劃作申述和意見舉行會議,8個環保團體代表在會場外請願,稱改劃合共收到7,286份申述及意見,數量是歷年同類改劃中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