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果嶺村清拆建公營房屋 地政總署貼收地告示 8.19後歸還政府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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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預告,擬清拆三條寮屋村包括有逾400年歷史,被稱為「市區古村」的茶果嶺村寮屋區。
地政總署今日(1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張貼收地和徵用土地公告,收回37幅私人土地及徵用被三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公告三個月後將屆滿,相關土地將歸還或轉歸政府所有,發展項目竣工後,將可建成逾6000伙公營房屋單位。政府表明,會與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處理補償事宜。

地政總署今日(1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於茶果嶺村寮屋區張貼收地和徵用土地公告。(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今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以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張貼收地和徵用土地公告,以進行九龍東茶果嶺村發展及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發展(第二期)。

項目收回的37幅私人土地,以及徵用被三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各涉約2509平方米和約123平方米。上述土地於公告張貼滿三個月後即8月19日,會歸還或轉歸政府所有。

發言人指,九龍東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發展(第二期)及茶果嶺村發展項目竣工後,將分別提供約2250及4 500個單位。預計首批住戶可分別於2030年及2031年入伙。

茶果嶺村重建範圍有兩幢三級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