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委託帳戶管理中介人將須披露收益

證監會:委託帳戶管理中介人將須披露收益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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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適用於提供委託帳戶管理服務的中介人的建議披露規定,發表諮詢總結,建議要求中介人披露從產品發行人取得的收益。

中介人將須披露銷售利潤

證監會建議,中介人將須披露可從產品發行人取得的收益,以及其為客戶向第三方購入或出售產品所賺取的銷售利潤。會方相信,有關規定可處理因產品發行人提供的誘因而引致的潛在利益衝突。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新的披露規定能提高透明度,並讓投資者可在掌握更充分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決定。此外,新規定亦有助投資者更容易地比較委託帳戶經理將從產品發行人取得的收益。

證監會表示,《操守準則》的相關修訂將由刊憲日期起計6個月後生效。

證監會稱違法金融網紅活動 導致全球數百萬社媒用戶臨風險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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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指出證監會表示,要遏制違法金融網紅活動,指出有關金融網紅透過非法兜售金融產品或服務,令數以百萬計社交媒體用戶面臨風險。因此正聯同全球各地監管機構,遏制有關行為。

證監會表示,多家監管機構運用監管和執法權力,來打擊金融網紅的非法活動,並進行教育計劃及提高消費者意識活動,藉以提醒投資者注意在接觸金融網紅具誤導性的內容後作出投資的風險。

證監會對金融網紅的違法活動採取了一系列執法行動,包括暫時吊銷牌照;5至6月亦透過大眾媒體廣告及專題電視節目宣揚防騙訊息,未來數月將展開更多傳訊工作,提升投資者反詐騙意識和抵禦能力。

梁鳳儀表示,證監會透過監察工作、執法行動及投資者教育等途徑,來維護市場廉潔穩健和保護廣大投資者,有關工作的成效將因為監管同業合作而大為提高。(蘇煒然攝)

證監會行政總裁兼國際證監會組織亞太區委員會主席梁鳳儀表示,鑑於違法的金融網紅日漸增多,並在社交媒體上吸引大量追隨者,證監會全力支持國際間採取多管齊下的協調方針以應對。她說,證監會透過監察工作、執法行動及投資者教育等途徑,來維護市場廉潔穩健和保護廣大投資者,有關工作的成效將因為監管同業合作而大為提高。

她又指,投資者應成為自己的第一道防線,在有意作出任何投資前,核實金融網紅的監管狀況和可信性,審慎評估分享投資觀點,並徹底查證資訊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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