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四】海麗邨罷工帶來改變 政府新措施能否消除剝削?

撰文:張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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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制度如此剝削工人,前線工人不是沒有反抗過,海麗邨罷工之後社會對外判工人的境況有了更直觀的印象。在此後政府亦修改招標標準希望能消除剝削。

政府長年高舉「成效為先」、以市場思維解決公共服務問題,把服務外判之餘卻缺乏監督,間接導致廣大外判工遭剝削。這些工人大多年紀較長,面對承辦商往往缺乏議價能力,但當壓迫實在難以忍受時,工人們也會揭竿而起,組織罷工抗議,2017年長沙灣海麗邨清潔工便發起罷工,成功追討遣散費。

當年的海麗邨外判工罷工,表面看是清潔工為了追回自己應得的遣散費,實際上,這宗罷工產生的社會影響遠不此於止;其他屋邨工友受海麗邨罷工啟發,也逐漸團結起來,以實際行動討回應得權益,例如觀塘順天邨在2018年1月轉換清潔外判商,但清潔工友在未獲遣散費下被解僱,於是在5月發動罷工維權。連續兩宗外判工罷工事件,亦讓公眾了解到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屋苑清潔工,背後所遭受的結構性壓迫。隨着媒體的關注,外判制度盤根錯節的惡和醜,例如低收入、保障不全面、零福利等一一展現公眾眼前。

2017年長沙灣海麗邨清潔工產生的社會影響遠不此於止。(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引起關注,政府才作改變

事實上,外判商與員工之間的糾紛早已存在,2000年,東區潔淨合約承辦商「余氏天成」僱用比合約規定少的工人,但因為無前線員工作證而不了了之;2004年,長洲清潔工人曾發動罷工,抗議外判商剋扣工資,法院翌年裁定清潔公司涉嫌串謀詐騙康文署剝削清潔工人薪金……類似涉及外判商的個案不絕如縷。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表示,從2016年至今,因為有較多媒體關注外判工的處境,政府才嘗試改變現狀。她坦言工會成立至今,與其他勞工組織倡議舉措多年,但直到近年媒體大量報道海麗邨罷工事件及清潔工在廁所用膳等畫面曝光,政府才終於成立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領導、聯合四大外判公共服務的工作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勞工處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檢討政府的外判服務制度工作。

海麗邨清潔工兩年前發起罷工示威,最終成功追討遣散費。(資料圖片/余睿菁攝)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8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往後批出的標書都要按照新標準來招標。根據食環署的報告,該署會就去年4月1日或以後招標的服務採取以下新改善措施,以保障外判服務承辦商聘用的非技術工人:

(a) 評分制度下技術審核的比重由現時的30%增至50%;

(b) 技術審核中非技術工人工資水平的比重增至100分中佔25分(25%);

(c)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一年的非技術工人,在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聘任 (不包括即時解僱作為嚴重紀律處分)時,以所獲發工資總額的 6%作為合約酬金;

(d)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一個月的非技術工人,會獲發放法定假日薪酬;以及

(e) 非技術工人如須在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工作,則該日/更次的工資額應為有關工人原本享有工資的至少150%。

2017年海麗邨清潔工曾到公民廣場向政府官員遞交請願信。(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公眾理解,有助改善處境

據梁芷茵對前線工友的了解,增加招標評分中技術分的比例及工資水平的比重,的確能提高外判清潔工的工資,讓工友最少可獲39至40元時薪,有些甚至可加到47、48元。工會對此頗感意外,但仍有不少擔憂,例如工友時薪上漲後,承辦商會否「魔高一丈」,以減少人手等方式,降低總體成本,尚未可知。

此外,若公眾不理解清潔工的工作,往往會加重外判工的困境。梁芷茵指出,許多街道清潔工之所以要在環境不理想的後巷休息吃飯,是因為若早上11時許,身穿工衣坐在公園,容易招來市民拍照投訴,以為他們偷懶,但其實那時工友已開工四小時,用膳無可厚非。為免遭人投訴,食環署會指示工友脫去工衣才在公園內吃飯,變相要求工友要在工衣內多穿一件衣服,許多早更清潔工為免麻煩,因而到後巷吃飯,避開不明白其難處的市民。

外判清潔工只能避開市民食飯。(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新推行的外判標準是否能長遠地保護工友的合理權益,還未能下定論,但若能了解多一點外判工的苦況,多點關注他們的權益,絕對有助改善他們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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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刊登於第196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月6日)《被催淚的清潔工 揭示外判制度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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