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綜援資產上限放寬一倍 為期半年 額外開支32億元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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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今日(8日)召開特別會議,其間通過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方案,一系列措施涉及額外開支共1,375億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處理支援失業人士事宜上有困難,她宣布放寬綜援資產限額上限一倍,為期6個月,自住物業首12個月不計入資產限額;相關措施涉及額外開支32億元。

林鄭月娥布放寬綜援資產限額上限一倍,為期6個月,自住物業首12個月不計入資產限額。相關措施涉及額外開支32億元。(梁鵬威攝)

今年2月1日起社會福利署調高綜援資產限額,綜援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包括土地物業、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年金計劃的投保保費金額或退保金額、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總值不得超過相關限額。單身人士個案方面,健全成人資產限額為3.3萬元;有健全成人的家庭個案方面,健全成人及兒童的成員資產限額為每人2.2萬元,以4名為限,最高限額為8.8萬元。

當局宣布放寬綜援資產限額上限一倍後,按數字推算,相關資產限額的估計調整如下:單身健全成人資產限額估計或將調整為6.6萬元;有健全成人的家庭個案方面,健全成人及兒童的成員資產限額或將調整為每人4.4萬元,4人為限,最高限額17.6萬元。

然而,政府尚未公布確實調整方案,需待當局進一步詳情。

▼限聚令升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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