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傳林鄭研「加辣」嚴重可判囚 英美加罰金高出香港幾倍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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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反彈,特首林鄭月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要爭取疫情「清零」,認為目前違犯限聚令的2,000元定額罰款難以防止違規行為,會研究加重罰則。《星島日報》今日(30日)引述消息指,政府正研究大幅增加罰款金額,甚至考慮監禁嚴重違規者,以增加阻嚇性。
對比世界各地限聚令罰則,英國初犯者罰200英鎊(折合約2,066元),與本港相約,但會隨檢控數加倍,最高6,400英鎊(折合約6.6萬元);加拿大罰750加元(折合近4,800元),為本港兩倍;美國紐約1,000美元(折合近7,800元)是本港近四倍。

傳港府研究加重限聚令罰則,嚴重違規者可被判監。(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消息人士向《星島日報》指出,港府正「通盤」及全面檢視目前的防疫禁令,包括限聚及口罩令等,考慮大幅增加罰款額,嚴重違規者甚至面臨監禁,以增加阻嚇性。消息人士又指,目前本港防疫禁令的罰款相比西方國家低,故政府有意提高罰款額,需與律政司研究相關法律。

英違者罰金逐次倍增

現時世界各地限聚令罰款金額及措施不同,根據本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章),任何人如違犯限聚令,會被罰款2,000元定額罰款。

在英國,任何人如違反限聚令,及於公共場所沒有佩戴口罩,初犯可被罰款200英鎊(折合約2,066元),若第二次違犯禁令,將被罰款400萬鎊(折合約4,132元),其後逐次倍增,最高可被罰款6,400英鎊(折合約6.6萬元)。

加拿大方面,在多倫多市﹑皮爾區及渥太華3地,如有人舉辦任何大型聚會,不論室外或室內,定額罰款1萬加元(折合近6萬元),參與者將被罰款750加元(折合近4,800元)。

至於美國紐約,任何人如違返社交距措施,及公共場所沒有佩戴口罩,每日最高罰款1,000美元(折合近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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