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女遭熟人囚虐像狗生活3個月終逃生 居民:當時頸部還綁住鏈

捷克女遭熟人囚虐像狗生活3個月終逃生 居民:當時頸部還綁住鏈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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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一名女子被囚禁在地下室長達數月,遭受性侵、虐待,並被強迫從狗碗中進食和飲水,好不容易找到機會逃跑至鄰居家求救時頸部還綁住狗鏈。這一事件近期遭曝光並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

根據當地傳媒iDNES.cz,受害人稱,此事是熟人所為,利用她的信任將其誘騙並囚禁,被囚禁期間,她遭人剃頭、用鎖鏈束縛在地下室的一個角落,不僅失去人身自由,還被迫從狗碗中進食和飲水。直至2月16日上午3時,她趁疑犯不在家,成功逃跑出來並敲鄰居的門求救。

這名鄰居告訴傳媒:「上午3時,我被門鈴吵醒。我望向窗外,發現一名年輕女子站在那裏。我非常害怕。她看起來很痛苦。我把她帶進屋後,她倒下並哭起來,不停地絕望地乞求幫助,她說,她的熟人強暴她,用鍊子綁住她,讓她挨餓並折磨她。他只是偶爾像狗一樣用碗給她餵水和食物。」

另一名居民稱:「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條鍊子,上面只有骨頭和皮膚,就像是從集中營裏出來的一樣。」

警方表示,就此案拘捕一名經常跨境的貨車司機,名為Karel N.。這並非Karel N.首次犯案,據捷克傳媒報道,他2021年也曾犯下類似案件,綁架另一名女子並囚禁虐待她,當時被判處3年刑期,但上訴後於2022年提前獲釋,倘若新罪名成立,這次他可能面臨最高監禁12年。

女兒8歲起遭猥褻性侵55次 獸父逼玩按摩棒︰媽媽玩具 內情更狂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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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獸父性侵女兒案件。新北1名男子從女兒8歲開始就進行猥褻,包括使用按摩棒,更形容是「媽媽的玩具」;到女兒11歲起,獸父每隔2周便對她性侵1次,甚至強迫女兒觀看父母的性愛影片,6年來總共性侵53次和猥褻2次,最終受害人鼓起勇氣報案,獸行才得以曝光。

法官裁定被告2項「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罪名和53項「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名成立,若逐項刑期計算,服刑超過300年,但根據法律規定,數罪併罰刑期最高不得超過30年,最終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正值8歲時,獸父就開始對她作出猥褻,在屋內手持按摩棒,形容這是「媽媽的玩具」,繼而猥褻得逞。(AI生成圖片)

獸父用按摩棒猥褻女兒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案件發生在2016年至2022年,犯案地點在新北市樹林區和新莊區住所房間,受害人8歲開始就遭獸父猥褻,在屋內手持按摩棒,形容這是「媽媽的玩具」,繼而猥褻得逞。

受害人11歲至13歲 每2周遭性侵

在受害人11歲至13歲期間,獸父以每2周1次的頻率將她性侵,其間甚至強迫女兒觀看父母的性愛影片,同時作出猥褻行為。直到2022年8月26日晚上,獸父再度性侵女兒,受害人無法忍受,聲稱相約朋友,繼而脫身報警。

受害女童6年來遭到性侵53次和猥褻2次。(示意圖/gettyimages)

法官明言總刑期高達300多年

案件在新北地附審理,男被告承認罪行,法官形容相關行為令人不寒而慄,導致受害人對母親感到愧疚,所以無法求救,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裁定被告2項「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罪名和53項「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名成立,所有罪名合共300多年刑期,但法律上數罪合併刑期不得超過30年,考慮被告離婚、需要撫養小孩等情況,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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