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西醫王秉亮4月內發逾6千免針紙 官斥被告財迷心竅 判囚9月
西醫王秉亮涉在疫情期間,發出逾6千張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警方調查時會見4名獲發「免針紙」的人士,有人只是其家人患有心臟病,王未有檢查,便發出「免針紙」。王早前承認4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為首宗醫生涉濫發「免針紙」而定罪的案件,法官郭偉健今(5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入獄9個月。
郭官斥被告濫用公職力,違反政府對他的信用,當時來者不拒,亂發免針紙,期間又調高診金至500元,在他發免針紙期間,其診所收入達465萬,法官斥被告因財迷心竅,利慾薰心,才干犯本案。
被告王秉亮,62歲,西醫。他承認於2022年4月14日、6月2日,以及兩度於6月11日,在香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政府的電腦。
法官判刑時指,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錯誤理解其簽發免針紙的酌情權;但報告指被告聲稱因媒體的報道,對疫苗的安全性和副作用感擔憂。法官不相信被告在報告的說法,因被告當時已替病人接種疫苗,從經驗得知疫苗整體而言屬安全,認為其說法只是開脫的理由。
認為被告利慾熏心而犯案
法官又指,被告簽發免針紙前,需作出臨床評估,惟他對涉案四名病人的診症僅1至8分鐘,沒有作出檢查,只記錄他們的關注,便發出免針紙,相信被告用相同方法對待其他求診者。法官指被告是資深醫生,其行為不符醫生專業身份,認為被告財迷心竅、利慾薰心,才干犯本案罪行。
被告期間把診金增至500元
法官續指,被告於2022年3月至4月初,大量簽發免針紙,因此吸引想取得免針紙的人求診。他在同年5至6月時的大部份求診者,都是為免針紙而來。被告診所同年2至6月間,因簽發免針紙而獲得的收入為465萬元,當時被告診金亦由300至400元,增加至500元。法官指,被告放棄專業操守,出賣明辦是非的能力,亦是配合想逃避接種疫苗的人,和他們同流合污。
因本案失工作屬咎由自取
法官又指,政府當時應對疫情,並加強防疫屏障,惟被告的行為損害疫苗通行證的安排,影響社會復常。最後,法官指被告濫用公職力,違反政府對他的信用。他當時來者不拒,亂發免針紙,危害公共衞生。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屬咎由自取,未能構成求情理由。因被告認罪和參與義務工作才作減刑,就4罪判被告監禁9個月。
4個月內發6635張免針紙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在柴灣興華廣場開設診所,為登記參加疫苗資助計劃的私家醫生。紀錄顯示,被告於2022年2至6月,共發出6635張「免針紙」。在4月時,他發出969張,但至5月時數字急增至2968張。而在同年5、6月時,獲被告發出「免針紙」的人士,佔求診人數的九成,數字符合政府於該段時間,推出第三階段的疫苗推行證。
懷孕兼臉有紅疹獲發免針紙
被告於同年9月29日被捕,警方調查時,會見4名獲被告發「免針紙」的人士。其中一人患有咽鼓管功能障礙和自律神經失調,另一人則懷孕並臉上有紅疹,另兩人都是其家人患有心臟病。被告的診症時間介乎1至8分鐘,期間未有替他們檢查,便向他們發出「免針紙」,原因為神經系統疾病、過敏和患有心血管疾病。而港島西醫院聯網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部部門主管高煒杰則認為,被告沒有檢查,因此沒有醫學理由向該四人發出「免針紙」。
屋邨醫生案發後沒再執業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私人執業31年,在屋邨診所行醫。他在案中並非主動問病人是否需「免針紙」,而是在沒有檢查下發出。辯方又指,被告在案發後已沒有執業,日後亦需面對醫委會的聆訊,沒有機會重犯。他被捕至今已3年,期間承受壓力。
案件編號:DCCC 110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