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大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 防範「車手獎」及醫生紙造假

政府擬大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 防範「車手獎」及醫生紙造假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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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於1978年通過決議成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以不設資產審查、不問過失為原則為申請人提供補償,但過去五年內基金支出升幅大,上升了2億元。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9日)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勞工及福利局與社會福利署提出三項主要建議,包括:合併「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最高援助金額從165,000元減少至19,800元;收緊申請條件,回復最低七天病假紙規定,最多60天病假;及限制「體恤補助」兩年內重複申領。政府表示,修改援助條件旨在確保計劃可持續支援交通事故受害人,同時防止資源濫用。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強調降低誘因能減少欺詐。(直播截圖)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強調降低誘因能減少欺詐。(直播截圖)

降低申領金額及申領時長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表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在40年前成立,「1979年交通意外風險沒有現在高」,若維持目前申請規則,基金將在2032年至33年度耗盡,因此需要改變策略。此外, 該計劃下詐騙個案盛行,去年全年拘捕超過300名涉交通意外詐騙人士,涉及4萬元補助金額,常見手法為製造假車禍及製造假醫生紙。

社會福利署為防範資源濫用,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是合併「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為「體恤補助」,過去每日援助金額530元,最高可申領180天,更改後合資格申請人平均每日可獲發330元,最多申領60天。

其次,將回復最低七天病假的規定,即申請人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七天或獲發不少於七天的病假證明。以及,建議「體恤輔助」兩年內只可申領一次。因2021至2024年度內,超過2000名申請人在兩年內重複申請援助,涉及超過5000宗個案,佔三年獲批個案總署19%。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馬秀貞表示目前會同步申報信息至保險公司,告知保險公司申請人已申領政府計劃,以免重複申領。(直播截圖)

周小松質疑降低金額程度「太辣」

勞工界議員周小松質疑從530元一天調整至330元一天的補助措施「太辣」,舉例就業培訓局資助失業的讀書學生也是300元左右一天,而的士司機若出交通意外,又需要供養一家人,會「手停口停」,詢問是否考慮就受助人不同情況提供不同的補助金額。

何啟明回應指,僱傭關係的就會有帶薪病假和工商賠償。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馬秀貞則指,若申請人不符合「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仍有不同項目的援助可以幫助有需要人士,例如社署下就有四項基金可供申請,包括鄧肇堅慈善基金、群芳慈善基金會等。

勞工界議員周小松認為應考慮就不同情況個案提供不同援助金額。(直播截圖)

易志明籲政府成立醫療評估機構

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關注濫用問題,指「兩項援助可拿半年,平均每月兩萬七千,好過上班」。他更指,濫用行為有「車手獎」的別稱,即幾人串謀製造一宗交通事故,分攤計劃補助,此外還有難以判斷申請人身體狀況真實性問題。易志明詢問,是否可設立中央醫療醫療評估機構驗傷,避免濫用病假。並質疑為何容許在事發長達六個月內都能提出申請。

當局方有明確回應是否會成立政府的評估機構,但何啟明表示,目前只接受註冊中西醫醫生診斷,並會持續監察常去不同醫院的申請人。馬秀貞則指,六個月的期限是體諒申請人事出有因不能即時申請。

自由黨易志明指申請人去痛症中心開證明容易濫用計劃資源。(直播截圖)

田北辰不滿刑罰低

何啟明認同補助誘因過大,「滑板車炒欄杆報警都定為交通意外」,滋生濫用和造假行為。新思維狄志遠則表示「不明白減低誘因可減少詐騙的邏輯」,他質疑當局「靠同工觸覺」發現問題而不是靠制度,問政府是否每單申請都能打電話向醫生確認。何啟明回應指「沒有誘因就不會那麼複雜,值得信任的大機構未必會逐個打電話問。」

實政圓桌田北辰對執法力度提出質疑,指去年12月造假案拘捕40人,最高刑罰只有兩三個月監禁,而欺詐罪最高刑罰是判囚14年,「命中率低到暈」。

事務委員會成員均支持該項建議在今年7月提交財委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