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秘書處隸屬衞署 30人編制年均接逾千投訴 每年開支三千萬
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兒子出生3日後癲癇,因腦膜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二人翌年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惟拖延15年今日才展開研訊,研訊小組基於醫委會秘書處未能解釋案件拖延的原因,最終決定終止研訊。
事件引來社會對秘書處運作效率的關注。醫委會是專業自主機構,為法定組織,不過,秘書處則隸屬政府衞生署。翻查資料,現有30個公務員編制,實際人數僅為二十多人,惟平均每年要處理超過1,700宗申訴。而據政府文件,2015/16年度醫委會秘書處總經常開支為2,300萬元,政府後來不止一次批出額外撥款用於加強人手支援,估計秘書處每年總開支超過3,000萬元。
《香港01》向衞生署、醫委會秘書處本詢就事件的回應,正候回覆。
秘書處編制30人 約三成有時限職位
醫委會秘書處隸屬衞生署轄下的管理局及委員會辦公室,該辦公室同時為15個醫療相關的法定管理局及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秘書處人員主要由行政主任及文書主任職系組成,負責協助醫委會執行註冊事宜、舉辦執業資格試、制定專業守則,以及處理投訴和進行紀律研訊等法定職能。
根據衞生署年初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交的資料,截至2025年2月1日,為醫委會提供秘書處服務的公務員編制為26人,當中包括9個有時限職位,實際人數為23人。而醫衞局於今年2月19日回覆議員質詢時,則提到秘書處公務員編制為30人,並另外聘用合約僱員。
2016年前,秘書處編制人數為16人,惟隨著立法會於2018年通過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秘書處編制開始增加至30人。政府分別於2018年及2024年為秘書處開設合共17個相關職位,當中9個為有時限職位,以配合醫委會履行法定職能及處理相關工作。
僅部份人員全職處理醫委會事務
然而,並非所有秘書處人員都全職服務醫委會。根據2016年政府文件,當時16名秘書處人員中,只有6名全職支援醫委會工作,包括2名高級行政主任、2名一級行政主任、1名文書主任及1名助理文書主任。
其餘10人,包括1名首席行政主任、1名總行政主任、1名高級行政主任、2名一級行政主任、1名二級行政主任、1名高級文書主任、1名文書主任、1名助理文書主任、及1名辦公室助理員,需同時支援其他法定管理局和委員會。
2015年經常開支已達2326萬 其後再有額外撥款
根據政府文件,2015/16年度醫委會秘書處總經常開支為2326萬元,當中包括員工薪酬、法律費用、監理和舉辦執業資格試費用,及其他行政費用。
2016年,政府向醫委會額外撥款620萬元,當中約510萬元用於加強秘書處人手支援,約110萬元用於向協助初步偵訊調查工作的專家提供酬金。到2017/18年度,政府為秘書處預留的撥款已增至840萬元。換言之,單是2017/18年度,醫委會秘書處的年度總開支,估計已超過3,000萬元。
5年處理8700宗投訴 不足3%需紀律研訊
醫衞局長盧寵茂今年2月在立法會透露,過去5年醫委會已完成處理超過8700宗申訴,每年接獲的申訴個案由約500宗至超過3000宗不等。
在這8700宗申訴中,約7000宗被初步偵訊委員會駁回,理由為瑣屑無聊或申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約1500宗被決定無須研訊小組進行研訊;3宗涉及醫生身體及精神狀況,轉介至健康事務委員會;只有221宗(不足3%)須進行紀律研訊。
由接獲申訴至完成處理,平均需時27個月。約34%申訴個案在兩至三年內完成處理,約25%一至兩年內完成,約23%三至四年內完成,一年內完成的只有約14%,另有162宗需要4年以上完成。過去5年完成的個案當中,有7宗處理時間為7至8年,有3宗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