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博物館「合法盜墓」:文博體系須進行全國性「大清查」

撰文:資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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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一幅標價8,800萬元人民幣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出現在北京某拍賣行預展目錄中。這本該是一次尋常的藝術市場活動,卻迅速演變為一場瀰漫整個中國文博體系的公共信任危機——此畫極可能正是1959年龐萊臣家族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的137件「虛齋舊藏」之一。六十餘年後,它竟以「仿作」之名被低價售出,再以真跡身份重返市場。

龐萊臣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一拍賣公司預展中。(澎湃新聞)

面對質疑,南京博物院僅以「贈與合同糾紛」輕描淡寫地回應。但這一事件遠非管理疏漏或歷史遺留問題,而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中國文博系統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缺陷,檔案缺失、流程黑箱、監督缺位、權勢攫取,以及由此滋生的系統性風險。

「南博事件」的核心並非文物是否真偽,而在於整個處置鏈條的不可追溯性。據公開資料,該畫早在1960年代即被內部鑑定為「偽作」,1997年劃撥至江蘇省文物總店,2001年以6,800元人民幣售出,全程無完整接收記錄、無科學檢測報告、未通知捐贈方。所謂「合規處置」,實則是一套缺乏透明度與制衡機制的封閉程序,為文物流失提供了制度性掩護。

明 仇英 《江南春卷》(局部)。(澎湃新聞)
南京博物院當年接受捐贈文物清單,其中有明代仇英《江南春》卷。(澎湃新聞)

這種模式並非孤例。2010年代,承德避暑山莊博物院原保管部主任李海濤利用庫房權限,用高仿品調包259件文物,其中156件為一級國寶;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蕭元則以學者身份臨摹仿品,精準替換143幅館藏珍品,張大千、八大山人之作經其手流入黑市。這些案件的共同點在於,肇事者均將專業權威轉化為尋租工具,而制度未能提供任何預警或阻斷機制。

更令人憂慮的是,此類醜聞的曝光幾乎全賴偶然——或是拍場現身,或是內部舉報。系統自身不具備糾錯能力,這才是真正的危機所在。

比文物失蹤更傷人心的,是機構對待捐贈者的態度。龐氏後人多次申請查閲檔案、核對藏品,均遭拒絕;即便訴諸法庭,也僅獲程式化答覆:「非本人無權查閲」、「歷史問題難以追溯」。這種官僚式冷漠,將當年無償獻出家藏重器的赤誠之家,視作需要防範的「刁民」。

此舉不僅傷害了千萬潛在捐贈者的心,動搖了博物館作為「公共受託人」的倫理根基,更在公眾心中埋下了對整個文博體系徹底失信的種子。

對比之下,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做法提供了另一種可能。半個多世紀以來,歷經五次全院清點,未發生一宗文物遺失。其秘訣不在人員忠誠,而在制度設計:

一、所有文物高清影像及檔案向全球公開,接受學界與公眾監督;

二、庫房實行「雙人雙鎖+三人同行+全程錄像」,任何操作不可由單人完成;

三、文物入藏與處置須經「預審—初審—終審」三階段,每階段至少三名專家聯署;

四、流轉訊息強制公示,確保每一件器物的去向可查、可驗、可問責;

……

這套體系的核心邏輯是——不依賴個人操守,而通過透明、制衡與留痕,使不當行為既無機可乘,亦無處隱藏。

南京博物院屬於中國「國家一級博物館」,此次文博通過「合法」手段自盜事件,最終的調查結果是否能被大眾所信服對中國「文化自信」會產生重要影響。(資料圖)

中國近年對文博事業投入巨大——新館建設、專項資金、國際巡展層出不窮。但若制度根基不牢,再多的資金也只能粉飾表面繁榮。真正的文化自信,不在於擁有多少國寶,而在於能否讓每一件文物安然傳承。

鑑於中國內地博物館並不光彩的歷史,若繼續依賴當前這套腐朽的管控體系,「講好中國故事」的宏大願景終將因根基糜爛而坍塌。包括普通民眾看來,中國文博體系必須進行一場大清查,甚至要追溯更為久遠的案件。

當然,中國領導人需清晰表明,已下定決心徹底杜絕不法官員披着「政府的外衣」從事此類「合法盜墓」的醜聞。並在文物清查的同時,對文博體系進行徹底的制度體檢與重構,一套比台北故宮博物院更為嚴格、精細的管控體系要適時建立。唯有如此,博物館才能重新成為值得託付的文明殿堂,而非國寶流失的隱秘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