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籲新田科技城設混合批地機制 採「園中園」概念、建員工宿舍

撰文:蔡偉南
出版:更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早前表示,北部都會區「新田科技城」約300公頃創科用地,會考慮以多元模式批地,包括直接批地。高力香港最新就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提供三大發展方向,建議採用混合批地及發展機制、「園中園」概念,以及把縮短土地使用年期,將租用年期由50年縮短至30年,以配合創科產業不斷變化的特性。

高力香港指出,新田科技城落成後將成為香港最大的創科中心,佔地逾7,000萬平方呎。科技城的策略性地理位置亦有助促進香港與深圳於經濟、基建及民生方面等合作,同時透過與內地發展優勢互補,促進本港融入大灣區。

新田科技城佔地逾7000萬呎

根據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預計上游用途(研發)、中游用途(原型或應用開發)及中小型製造業於該用地最有發展潛力,特別是生物醫學及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範疇。

新田科技城模擬圖。

後期可採納局限性投標或「雙信封制」

對於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高力香港表示,財務安排方面,新田科技城可採用混合批地及發展機制,即於各階段採用混合批地及發展安排,以增加土地供應及加快發展步伐。例子有在發展初期直接批出或以私人條約批出土地,繼而在後期採納局限性投標或「雙信封制」(two-envelope)(設計建議書及價格建議書)公開招標制度,以及公私營合作模式(PPP)。

同時又建議政府於不損害公眾利益的前題下,政府應採納具競爭力的土地價格政策,以提升創科土地的競爭力。

新田科技城人布局圖。

可採「園中園」概念 建以人為本社區

土地規劃方面,高力建議採用彈性土地規劃,賦予土地用途規劃更大的靈活性,容許不同創科發展階段所需的相關設施,從以完善整個創科生態系統。同時可採用「園中園」概念及兼容土地附屬用途,建議在新田科技城內劃分土地以發展相關的商業活動,如商舖、食肆、酒店及會議場地。另外,科技園內的土地亦可加入不同的附屬用途,如短期及長期員工住宿及社區設施,有助建立以人為本的社區。

倡縮短土地使用年期 由50年降至30年

至於政府批地安排,高力建議縮短土地使用年期,將租用年期由50年縮短至30年,以配合創科產業不斷變化的特性,同時亦可降低土地成本。同時也建議增加地積比率靈活性有助支持創科產業租戶,容許面積較細的土地與大面積土地合併,以全面支持創科企業發展。高力建議於總樓面面積安排上彈性處理,如容許最多達 30% 的總樓面面積作已允許的附屬用途,以建立世界級的創科社區。

左起:高力香港估價及諮詢服務主管鄭亥延、高力亞洲估價及諮詢服務行政董事周若瑜、高力香港董事總經理劉振江、高力香港研究部主管李婉茵、高力香港資本市場及投資服務主管翟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