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52萬代表「520」愛的贈與? 廣州女被判還錢予前男友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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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因「520」、「521」有諧音「我愛你」的寓意,每到5月20日、5月21日,都被視為情侶間發電子「紅包」表達愛意的日子。廣州一名男子在2018年5月21日曾向女友轉帳52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兩人後來緣分走到盡頭,男子便主張這筆錢是向前女友的借款。
而女方則表示,轉帳金額「520000」中的「520」是表達愛意的方式,因此屬於贈與而非借貸。不過廣州荔灣法院近日披露,案件最終被認定屬於借款,不屬於「愛的贈與」,需要歸還。

據《華商報》報道,男子小梁(化名)與女友小付(化名)自2018年3月展開戀情,於同年9月分手。在這長約半年的戀愛期間,小梁向小付多次轉帳,總額高達202萬元,雙方沒有簽訂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據。其中,2018年5月21日,小梁向小付轉帳52萬元,同年6月11日,小付反向小梁轉帳50萬元。

近年來,內地有不少因流動支付產生的財產糾紛。(資料圖片)

兩人分手後,雙方就往來款項產生糾紛。小梁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向小付轉帳的202萬元屬於借款性質,因小付已還款50萬元,現要求小付歸還152萬元借款本息。

法庭上,小付答辯認為:這202萬元屬於雙方在戀愛同居期間的緊密經濟聯繫,係生意往來或贈與性質,不屬於借貸性質,特別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轉帳的520000元,是「我愛你」特定含義的表達,因此不同意小梁的訴訟請求。

法院:52萬元與「520」含義相差較大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梁雖不能提供借款合約、借據等表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但依據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證明,小梁並無表示將涉案款項贈與小付,亦沒有投資小付生意的意思,小付在收取小梁轉帳款項後向小梁轉帳還款50萬元,亦表明涉案款項屬於借款性質。

法院指出,「520」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特殊含義,但認為小梁向小付轉帳付款202萬元中的52萬元金額與「520」含義相差較大,小付主張該筆款項屬於雙方之間互贈的辯解理由不成立。荔灣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雙方成立民間借貸關係,小付應向小梁償還借款,限期小付向小梁歸還借款152萬元本息。小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廣州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