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選舉觀察計劃中期報告:選舉主任處理提名準則不一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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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浸會大學及民權觀察組成的「選舉觀察計劃」,今日(7日)就區議會選舉發表中期觀察報告,臚列區選期間出現的問題及提供建議,包括選舉主任運用酌情權處理參選人提名準則不一,有參選人因擔心被DQ而安排替補人選,後來兩人同被確認提名有效而導致「撞區」、選舉暴力,以及提名顧問委員會缺乏透明度等問題。

選舉觀察計劃今日發表中期報告。(資料圖片)

觀察報告指出,18區選舉主任運用酌情權處理參選人提名準則不一,令選舉公正受損。例如,有部分選舉主任要求參選人解釋她們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理解,有些選舉主任卻沒有這樣做,認為此舉令參選人難以準備競選工程,對參選人的選舉開支亦會構成影響。

在11個區選,有參選人擔心被DQ而安排俗稱「plan B」的後備人選參選,後來選舉主任確認兩人提名有效,導致出現「撞區」的情況,但由於目前在提名期結束後沒有法定的退選機制,令替補人選要繼續參與選舉。此外,選舉觀察不認為選舉主任以政治聯繫或主張為由,隨意宣布海怡西參選人黃之鋒的提名無效而撤銷其參選資格。

對於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責任,報告指出選管會一方面指出有參選人和選舉主任可能向「提名顧問委員會」尋求意見,但另一方面又指「提名顧問委員會」不會參與選舉主任的決定,亦不會為其決定提供任何意見;當局亦沒有提供「提名顧問委員會」至今被參選人或選舉主任尋求意見的數字,認為是欠缺透明度。

選舉觀察報告臚列候選人遭到襲擊的個案。

選舉觀察成員又對上訴庭於10月22日裁定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尋求禁止向公眾披露選民登記冊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些訴得值感到失望;又指出本港選舉存在選舉暴力的問題,選舉期間錄2宗恐嚇信息和20宗議員辦事處遭破壞個案。

最後,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政府要承諾不引用《緊急法》隨意更改廷後選舉的限期或是取消選舉;警方在投票日應配合票站主任指示和職務,切勿越俎代庖,成為票站的總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