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監察列外交部制裁名單 執行長被拒入境 學者:間接體現23條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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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執行長羅特(Kenneth Roth)原定來港發表《2020世界人權報告》,但昨日被香港當局拒絕入境,入境處未有解釋原因。
美國總統特朗普去年簽署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中國外交部即提出反制措施,制裁5個非政府組織,當中包括「人權觀察」。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特區政府正正是執行北京指令,限制與美國相關組織在港活動,是北京制裁美方措施之一,而且間接、非正式地體現《基本法》第23條精神。

民間多次發起遊行,要求美國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圖為有市民9月8日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請願。(資料圖片)

曾要求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羅特原定於本周三(15日)在香港舉行記者會,發表長652頁的《2020年度世界報告》(World Report 2020),檢視近10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組織聲明指出,報告引言重點提及中國政府對國際人權體制侵犯的情況愈來愈嚴重。羅特被拒入境後在Twitter表示,自己12日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後,被當局拒絕入境,他過去曾經順利入境香港,今次是首次被拒。

「人權監察」創立於1978年,是一個非政府的國際組織,總部設在美國紐約,以調查、促進人權問題為主旨,每年均會發表人權報告分析各國人權狀況。「人權監察「目前有來自70多個國家的450名成員,分別為國際專家、律師、記者或其他職業人士。人權觀察透過倡導各國政府、武裝團體及企業,推動其改善或執行現有的法律或政策。

在反修例風波中,「人權監察」去年6月曾向特首林鄭月娥發信,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今年1月再次發信要求獨立調查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等問題,包括徹查警方被指性侵、科大生周梓樂墮樓死因等。

美國去年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中國外交部即宣佈實施制裁5個非政府組織,包括「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人權觀察」、「自由之家」等,批評這些組織「表現惡劣」,但未有具體制裁內容。

人權觀察執行長羅特曾在2018年來港,講解「中國招聘廣告性別歧視」研究報告。(人權監察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今次事件屬北京制裁美方通過《人權法案》的措施之一,藉此向外國組織及反對派發出警告,而事件屬外交事務,特區政府只能配合。劉兆佳指,《基本法》第23條列明「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雖未完成立法,但透過限制與美國相關組織在港活動,亦是間接體現23條精神。

他又指,中方拒絕個別組織或人士入境,不算是激烈動作,更進一步的工作是阻截外國組織向反對派提供資助、指揮等。

入境處回應查詢時不評論個別個案,稱處理每宗入境個案時,均會依據相關法例和入境政策,並充分考慮個案相關因素和具體情況後才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