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騎警雙手離軚 運輸署回應朱凱廸質詢:任何人駕駛均要注意安全

撰文:翟睿敏 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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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上流傳影片,有交通警駕駛電單車時雙手離開軚盤,並作出雙手打圈的動作,引起公眾關注;警方其後在facebook解話,指該名交通警員護送載有武漢抵港人士的車隊前往火炭,其間以雙手打手號,作出專業判斷示意後方車輛勿駛近車隊。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日(11日)於財委會上,要求運輸署澄清是否存在相關手號,運輸署代表回答指「任何人在道路駕駛時均要注意安全」。警務處總警司(策劃及發展)李雅麗就辯稱,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並沒有定明駕駛電單車時控制手柄的規定。

警務處總警司(策劃及發展)李雅麗辯稱,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並沒有定明駕駛電單車時控制手柄的規定。(余俊亮攝)

不回答警員手號是否符合守則

就有警員駕駛電單車期間張開雙手並作拍翼姿勢,朱凱廸早前獲運輸署以書面回覆,規矩中沒有列明駕駛電單車的人士不可以雙手離開。惟朱凱廸今日在財會上指出,參照道路使用者守則,指示後面的車輛慢駛或停車的手勢為單手搖晃,要求運輸署作出澄清。

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康榮傑回答指沒有補充。其後發言的民主黨胡志偉繼續質問,該警員使用的手號是否符合運輸署守則,康榮傑沒有正面回答,只表示法例規定任何人在道路駕駛時均要注意安全。公民黨楊岳橋追問當中的「任何人」是否包括警務人員,康榮傑再次表示沒有補充,被楊岳橋直斥悲哀,批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除外。

公民黨郭家麒向警務處總警司(策劃及發展)李雅麗發問,有關警員是否需要受罰。李雅麗回應指當時警員是按照其專業判斷,需要雙手遞起發出手號,外國亦有此案例。而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並沒有定明駕駛電單車時控制手柄的規定。

根據運輸署網頁,示意慢駛或停車是單手向下揮動(右下黑框),而非雙手。

警方多次回應稱 警員有專業判斷

公民黨譚文豪繼續質疑,警方駕駛電單車時是否可雙手離開。李雅麗再重申,當時警員駕駛電單車時,正執行護送武漢回港人士到檢疫中心,見附近車輛過於接近,才以雙手打手號,要求附近車輛不應跟車太貼。

譚文豪指,如果李雅麗的說法屬實,所有人都可以在駕駛電單車時,雙手不握車。譚文豪提到,在法律文件已列明,單手駕駛已是十分危險,質疑雙手放手時,如何會變得十分安全,「佢莫斯科馬戲團出身架?」,追問警員是否在學堂有接受過這種訓練。

李雅麗回應指,警員有受過專業訓練,是道路上的執法者。譚文豪再質疑,下次警員是否可依專業判斷,站在電單車上駕駛。

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康榮傑(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