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延任.拆局|創選舉可延期先河 變相為調控亂局增彈性?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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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因應疫情延期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議案,決定現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下一屆立法會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是次決定,不但改變了立法會選舉年期的規律,同時帶來一個直接影響:立下選舉「可延期」的先例。換言之,往後選舉年如再有特殊事件,如像今年的疫情,甚或其他大型的社會動盪事件,理論上亦可再度押後選舉。這無形中為北京日後調控香港局勢增加了彈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議案,決定現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下一屆立法會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決定》並無延任上限 只列下限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如果按照特區政府早前宣布選舉延期時的說法,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將在2021年9月5日舉行,結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以合理預期,第七屆議會將在2025年任滿重選。

不過須留意的是,人大的決定內並無列出現屆議會延任的時間上限,只有「不少於一年」的下限。「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也沒有說明是什麼時候。所以理論上,今屆延任後的立法會並沒有任期上限。

選舉可按需要延期 北京控制局面彈性增大?

當然,今屆立法會延任,是按照疫情之下的特殊決定。值得細味的是,由於今次已開啟「選舉可按需要延期」的先例,對未來的政治局面亦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去年區議會選舉,正值反修例運動的高峰,大學「圍城戰」、多區堵路及警民大規模激烈衝突下,建制派十分關注選舉能否順利進行,甚至有建制派公開投訴競選工程無法如常進行。但當時政府基於現行法例只容許選舉延期14天,政府沒有宣布延期,討論亦沒有繼續下去。最終選舉如期舉行,由於建制派大敗,他們多次質疑選舉公平性,並舉出有時任區議員議辦被破壞的例子,認為港府沒有為他們安排一個合理的選舉日期。

至於今年原定的立法會選舉,本地法例只容許延期14天之下,政府動用《緊急法》推遲選舉,並於人大層面解決任期爭議,對外帶出的信息是:往後只要「有需要性」,選舉亦可以押後。客觀上,這次在疫情肆虐大背景下押後選舉,變相為港府及建制派解決了一個時局大難題,事關如按原定日期投票,在大量長居內地港人無法回港投票,以及長者足不出戶的特殊情況下,民主派隨時在地區直選大獲全勝,逼近甚至達到「35+」目標,再透過強力議會手段逼使港府就範。換言之,將來的立法會選舉,若再踫上類似嚴峻局面,包括疫情重來,又或是有嚴重的社會事件左右選情,特區政府可照辦煮碗,宣布選舉延期,為控制局面增加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