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外相批黎智英案主控官 律師會會長:任何人不應干涉檢控程序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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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為前年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涉非法集結一案擔任主控,但英國外相藍韜文日前批評David Perry「唯利是圖」。律政司今日(20日)發聲明,指有不斷來自英國社會的壓力和批評,決定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基本法》第63條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她強調,任何人(不論是否香港人)都不得干涉或試圖干涉獨立的檢控程序,而所有法律工作者在作出決定時都不應受政治壓力影響。

強調檢控官不應有任何恐懼或偏頗

彭韻僖指出,檢控官必須始終專業及獨立地履行《基本法》所規定的職責,不應有任何恐懼或偏頗。她又說,在決定是否起訴涉嫌犯下刑事罪行的疑犯時,律政司必須充分評估證據和現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