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堆積回收物承辦商罰款低 食環署捱轟擬引入累進制罰款

撰文:吳焜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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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今天(3日)再開會,就審計報告揭發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疑「幽靈出勤」、洗街車未按計劃出動等問題聆訊。食環署訂明部門人員執行戶外職務時,上級應抽樣到現場檢查,經民聯議員龍漢標質疑未訂立戶外職務巡查標準,包括次數等。食環署署長吳文傑解畫,稱現已要求各區巡查隊每星期至少實地檢查一次,巡查次數要按情況而定

十黑點馬路有大量垃圾 食環署:會勸回收商避免堆積
審計報告發現,10個問題地點及鄰近地區有環境衛生問題,龍漢標關注大量物件棄置在馬路,吳文傑承認不理想,相信回收商會取走發泡膠箱、紙皮等可回收物,同時勸回收商盡快移走路面回收物,避免堆積。
議員質疑罰款無阻嚇力 署方擬累進制罰款
選委界議員簡慧敏關注承辦商失責罰款低,按條款只佔合約總金額約0.05%,直斥無阻嚇力。
吳文傑解釋部分承辦商毛利率只有5至6%,罰款已佔相當百分比,透露考慮引入累進罰款,以及推出扣分制,令承辦商提升服務質素。
逾八成投訴熱點未監察 食環署指嚴重會與環保署合作打擊
審計報告指出,82%投訴熱點未納入監察清單,非法棄置垃圾黑點未有重點監察。新民黨容海恩直斥食環署推搪問題,稱不屬巡查小隊工作範圍。
吳文傑澄清只是不屬巡查小隊職責,但執法及報告所述的工作是食環署負責,如情況嚴重,會聯同環保署打擊,如有黑點安裝攝錄機,可直接發告票,無須實地「放蛇」執法。
食環署多次被審計署點名
《香港01》早前報道,食環署並非首次被審計署「踢爆」工作不力,翻查自1999年以來的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合共被點名30次,最常出現的問題是工作嚴重拖延,例如檢討嬰兒食物的營養資料標籤規定要花六年、更新食安標準花了超過十年。
另外,兩個常被指出的問題是外判服務長期依賴單一承辦商,以及多次不備存或遺失視察工作記錄,讓審計署直言無法確定工作有否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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