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火|黃偉綸不再提原址重建「不實際」論 解釋為何重建要十年
撰文:何夏怡
出版:更新:
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今日(14日)開會,討論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政府正向受影響業主諮詢安置意願,問卷選項包括原址重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必須讓居民「有得揀」,雖未必滿足所有居民意願,但會讓他們有合理選擇。
他未有再提及早前惹議的原址重建「不實際」論,但解釋重建花十年是因為要業權和法律問題、清拆、建屋,形容時間相較其他跨區居屋項目是「相當漫長」,挑戰相當大。
居民現階段回應絕不代表正式選擇
黃偉綸在立法會大會上,重提特首李家超指長遠住宿安排要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要考慮居民議員、公眾資源的適當使用等。黃偉綸指,1月9日已經開展了長遠住宿安排的新階段工作,居民在現階段提出的回應,絕對不代表他們已經就政府稍後會提出的具體方案作出選擇。
他指,未必能充分滿足每一位居民意願,但會努力提供多項選擇,他看到問卷有提出由房委會向業主購買業權。他稱,政府提出了樓換樓的選擇,亦提出一些跨區和大埔購買居屋的選項。
收購業權成交價僅為「參考」
他主動提到要就近日較多討論的事情解說,第一,是向業主收購業權,指是就火災前的市場價做估算,由測量師學會參考成交價,未補價單位實用呎價平均6000元,已經補價的單位就大約是8000元,他強調只是參考,並非代表政府已經決定最終收購價。
黃偉綸不再提原址重建「不實際」論 稱清拆處理業權漫長
至於原址重建的選項,黃偉綸重申可能需要9至10年,即最快2035或2036年才可能入伙,「點解要咁耐,原址重建要清拆」,稱假設建屋要4至5年,清拆要花1年半,之後三數年時間要妥善處理單位的業權和法律問題,時間相較其他跨區居屋項目是「相當漫長」,是因為要先清拆,形容挑戰相當大,盼議員有更多寶貴意見。
宏福苑業主立會遞聯署信 394戶撐原址重建 願放棄額外恩恤安置宏福苑火災|地盤禁煙修例數周交立會 孫玉菡:目前規例實施受限宏福火|黃偉綸不再提原址重建「不實際」論 解釋為何重建要十年宏福苑火災|市建局為業主招標評標 維修金額越大須越多業主決議宏福苑火災|周三動議支援重建議案 陳國基:「情理法」處理安置宏福苑火災|李家超籲議員反映民意不隨波逐流 強調問責一絲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