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設「外傭監管局」嚴打跳工 無理提早完約須賠償

撰文:冼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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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全港約有35萬外傭,疫下「跳工」現象備受關注。民建聯今日(30日)向特首李家超提交「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倡議書」,針對政府、外傭中介、僱主及外傭提出13項建議,期望可納入10月的《施政報告》。
民建聯批評現行外傭政策落後,主要仍沿用1973年訂立的措施,未能解決現時外傭問題。當中許多僱主投訴指,不少外傭看中疫情期間外傭短缺、需求急增而「斷約跳工」加人工。

有市民反映外傭同屋苑內「跳工」

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會主席顏汶羽指,該黨收到最多的投訴包括外傭中介收費不明、外傭服務質素與面試時有差異、以及外傭「斷約跳工」等。該黨家庭事務委員會委員蕭煒忠指,「跳工」問題在第五波疫情期間尤為嚴重,曾有投訴指,外傭在3月時提出完約,但僱主兩個月後就在同一所屋苑撞見該名外傭。

蕭煒忠又指,僱主最氣憤的是外傭「規定最低工資」是每月4,630元,但跳工後,最誇張人工可以倍增至每月12,000元。

強制有經驗外傭出示前僱主證明

民建聯建議政府加強打擊違規外傭中介及「跳工」外傭,包括增加「跳工」外傭及不良外傭中介的成本,增設「提早完約賠償費用」。除非僱主因調職、移民,死亡或因經濟上有困難等合理原因,外傭如未能如期完成合約(即兩年工作期)必須於七天内離港;自稱擁有工作經驗的外傭,必須出示由前僱主填寫的工作表現評價等證明,供新僱主參考等。

除此之外,民建聯提出12項建議完善現行外傭政策,包括設立「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檢討《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外傭中介必須為原居地領事館認可機構;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關於收費詳情及保證條款;訂立外傭中介評分制度;規管外傭宿舍;設立培訓課程;新設外傭借貸指引;為僱主獨立設置資訊網站;增設聘請外傭開支扣稅;設立外傭查詢及專責部門;增設海外家庭傭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