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酵菌酸奪命惹關注!醫生解食物安全6大迷思 「3秒定律」可信?

撰文:李納德
出版:更新:

台灣「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引起港台網民關注,當地衛福局指事件是「米酵菌酸」引起,但毒素源頭仍然未明。台灣有小兒感染科醫生在社交平台表示,雖然真相有待釐清,但整理了對於食物安全的6大迷思,供網民參考,包括不時有人提出的「3秒定律」,即食物跌在地上後3秒內拾起來仍可食用等。

食物中毒最壞情況遠遠示止肚痛。(示意圖/Getty Images)

台灣醫生李尚謙在facebook專頁「小兒感染科李尚謙醫師」發文,指A13事件(台北信義遠百A13「寶林茶室」)仍在調查中,但科學講求證據,關於食安風險,有6大迷思好應該釐清。

迷思一:食物中毒是最後一次吃的食物引致

除了部份毒素和病毒,多數食物中毒需要幾小時或更長時間發病。食物中毒症狀可能在吃受污染食物後的幾小時至幾周內出現,「因此,你的上一餐食物可能是無辜的」。

迷思二:食物中毒最懷情況是肚痛

今次事件有人死亡已證明是錯誤想法。食物中毒案例大多輕微,而且症狀只持續1、2天,除胃部不適,發燒、腹瀉、嘔吐和脫水都很常見,如果情況嚴重要求醫。較少見但可能出現的嚴重症狀,還包括癱瘓、腦膜炎和死亡。

網傳的「3秒定律」其實不能保證食物安全。(示意圖/Getty Images)

迷思三:食物掉地3秒內可撿起吃(在香港又稱3秒定律)

即使看起來、聞起來沒問題,但髒了就是髒了,不會因為小於3秒就無事。另外,部份食物看起來和聞起來沒問題,也不代表吃下肚沒事,別單靠視覺和嗅覺判斷食物是否腐敗,致病的細菌不會影響食物味道、氣味或外觀。

迷思四:不能把還熱的食物放入雪櫃

「超級多人有這種錯誤觀念」,還熱的食物也可放入雪櫃。食物可以分為小份在雪櫃內更快冷卻,易腐敗的食物應2小時內放入攝氏4或以下的雪櫃。如果將食物放在枱面放涼,而且超過了2小時,應該馬上棄置,因為食物在室溫下超過2小時,上面的細菌可能會快速繁殖。如果食物放置室內或室外溫度高於32度,應1小時內冷藏或棄置。

食物中毒出現發燒、腹瀉、嘔吐和脫水都很常見,情況嚴重應求醫。(示意圖/Getty Images)

迷思五:微波爐可以殺死細菌

微波爐不能殺死細菌。

米飯、炒飯或相關食材如放太久又重複加熱,可能產生毒素。(資料圖片)

迷思六:食物只要加熱過就安全

部份細菌無法透過加熱分解,例如仙人掌桿菌(Bacillus cereus)分泌的毒素跟這次的米酵菌酸。在食物中毒案件中最惡名昭彰的細菌就是仙人掌桿菌,菌的周圍佈滿短鞭毛,像仙人掌而得名,可經由食細菌本身或由細菌產生的毒素造成食物中毒。中毒形態分嘔吐型和腹瀉型,前者和米飯(炒飯)放太久又重複加熱有關,後者和肉湯、肉汁有關。

(facebook專頁「小兒感染科李尚謙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