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銀座放煙花!目擊者:附近有警署都夠膽放 網民憂燒着住宅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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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除夕跨年,市民切勿私自燃放煙花。近日網上翻傳1段影片,天水圍銀座有市民涉違法燃放煙花,目擊者指「真係夠薑,銀座離天水圍警署4分鐘距離都夠膽放」。在宏福苑大火陰霾下,有網民擔心道,「然後煙花火星飄着人哋屋企,成棟樓燒着咗,然後俾火燃到咩都冇剩低。佢哋班正X弟縱火犯,市中心住宅區放煙花每年都出事」、「最緊要附近冇棚網,否則分分鐘又一單」。
Threads近日翻傳1段2025年1月底的影片,有居住在天水圍的市民發文發片表示,「真係夠薑,銀座離天水圍警署4分鐘距離都夠膽放」。21秒影片見到,有人在高樓大廈間私自燃放煙花。
天水圍市民違法放煙花 目擊者:真係夠姜
有網民留言指出,「年年都係咁樣,春節時放1小時,住圍村很多年經過」、「屯元天年年大時大節都放」、「八鄉警署嘅話,每年都喺隔籬放咁濟」。
未經批准放煙花有什麼刑罰?
有網民則批評「唔怕燒樹或火災嗎?超危險!之前村屋真放到燒樹,好彩救得熄」,亦擔心「寵物又受罪,響聲嚇到小動物」。
煙花屬危險品,於香港未經批准燃放煙花屬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處第6級罰款(1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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