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免費打網球、劍擊 NGO難覓地訓練:望能租借學校場地

撰文:梁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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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運動,政府由2009年開始,於每年8月第一個周日辦「全民運動日」。如剛過去的周日,康文署開放轄下多種康體設施予市民免費使用。然而,僅一年一度的活動就能推動全民運動?有調查顯示,中學生每周做高強度運動(如跑步、打籃球)和「中至高強度」運動(如急步行、走樓梯)皆低於世衛建議的標準。中小學生可能因為緊張學業或經濟考慮,而沒有在課餘時間做運動。「凝動香港體育基金」是為低收入家庭免費提供運動訓練機會的機構,其總幹事江嘉惠表示,公共體育場館供應長期緊張,而2017/18學年開始推行的「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原意為推動體育發展,卻不接受體育團體以外的組織申請。她說:「希望計劃可以開放給非牟利機構申請,明白學校覺得什麼人都可以辦NGO,那可以通過社聯審查,提高門檻。」攝影:陳嘉元

公共體育場館供應長期緊張,「凝動香港體育基金」總幹事江嘉惠希望政府開放學校設施,讓非牟利團體也可使用,推動基層兒童運動需要。(陳嘉元攝)

學生運動量低於世衛標準

江嘉惠認為,香港政府推廣體育著重舉辦盛事,資源集中在培育精英運動員為主,但如何能令體育變得更普及,推廣社區運動,除了在電視上叫你每日做運動30分鐘,以及一年一度一日的全民運動日以外,並沒有相應政策鼓勵市民做運動。

她以學校的體育課為例,學校規定要有特定體育課時數,但體育課往往因為要追趕教學進度,而變成其他科目的補課時間。據教育局指引,學校應分配總課時百分之五至八(即每星期約80至120分鐘)予小學及初中的體育課,以及最少總課時百分之五(即每星期約80分鐘)予高中的體育課。

青年協會青年創研庫於2016年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受訪中學生每周平均只做2.2次高強度運動(如跑步、打籃球、踢足球),少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周3次做強化骨骼及肌肉活動;「中至高強度」運動(如急步行、走樓梯)則每天平均做30分鐘,亦少於世衛建議的每天60分鐘。調查亦發現,逾半受訪學生沒參與運動類的課餘活動,主因包括沒有時間(49%)、不喜歡運動(25%)和爭取讀書時間(19%)。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今年發佈的調查則顯示,六成一初小學生每周運動次數,未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建議的每周三次強度劇烈的體能活動。

以體育推動共融社會

江嘉惠說:「要令運動普及,就要針對年輕人,那需從學校入手。知道加體育堂時間是沒可能,所以我們倡議學校提供簡單器材供學生在小休或課後時使用。」

凝動的服務對象為基層中小學生,透過推動運動平等,讓孩子不要感到自己輸在起跑線,她說:「例如學劍擊,要買很多裝備,可能因為沒錢就沒機會學。」曾經有學員升上小六時,母親認為兒子應該專注學業,為升學做準備,於是那學員每科都考獲80分以上,以求繼續學習劍擊,最後更獲資助到台灣比賽,「想基層不要認為自己輸在起跑線,但不是說,你今天做運動,明天就不用住劏房,而是透過運動,學習堅持、奮鬥精神。」運動平等的概念,亦包括性別平等,「我們辦女子足球,有家長會覺得女仔學足球很粗魯,我們透過學校招生會比較易辦;又如穆斯林(女子)不能穿(普通)泳衣,我們就提供長袖泳衣。」

「凝動香港體育基金」(下稱「凝動」)於2017/18年度舉辦了足球、劍擊、跆拳道等運動,予通過家庭入息審查的中小學生參加,其參加人數為350人,下學年參加人數將增至600人。訓練愈來愈多,每次訓練為期兩年,但在籌辦活動的過程中,最大難題不是來自家長同不同意子女參加,而是土地問題。康文署轄下的體育場地供應長期緊張,甚至出現「炒場黨」。而根據康文署「康體設施預訂程序」,部分機構亦屬於獲優先預訂場地資格的團體(包括在社會福利署註冊的受資助非政府機構、在稅務局註冊的慈善團體等)均可在活動舉行前三個月預訂康體設施。然而,要連續預訂到同一場地難度極高。

公共運動設施不足,經常出現爭場的情況。(陳嘉元攝)

「試過在天水圍辦過網球訓練,但天水圍區內,只有一個公共網球場。我們每三個月申請一次,例如那三個月有十二個星期一,我們可能只批到六個星期一,那另外六個星期一怎辦?於是同事就要十日前,七時起床搶場。其實可以選擇的話,都不會想用那個場,因為區內只有一個網球場,也不想跟市民爭;二來安排好麻煩,好果訂不到場,小朋友就要暫停訓練,我們想為小朋友建立運動習慣;改時間亦好煩,你知現在小朋友的時間表都好精彩,所以之後沒有再辦網球訓練。如果可以開放學校給NGO租用,就方便很多。」

「開放學校設施計劃」 僅體育團體能申請

於2017/18學年,若公營學校開放設施予體育團體舉辦體育活動,民政事務局會提供額外津貼。聯同教育局作配對後,共有130多間學校表示願於指定時段開放學校設施予體育團體使用。然而,最終僅15間學校的場地成功與體育團體配對,有關設施包括學校禮堂、活動室、可用作球場的露天或有蓋操場、運動場、課室及足球場等。

江嘉惠說:「有百幾間學校願意參與計劃,但最終只有15間成功配對,可能是時間或場地夾不到,那是否可以和我們這些NGO配對?我明白學校擔心NGO太多太雜,那可以限制是社聯會員(共465個機構)才能申請,社聯會員每年要交審計報告,已經做了基本的審查。」她又補充,在民政事務署的網頁上,並沒有「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的資料,不少學校都不知道有此計劃。

「凝動香港體育基金」總幹事江嘉惠認為,善用閒置的運動設施,可推動運動平等。(陳嘉元攝)

政府:其他團體可與體育團體合作

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回應,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是一項新的措施,需要慢慢「熱身」;第二,在租賃的款額上,學校租場可能比康文署租場貴,使一些體育會或卻步;第三,可能有些體育發展需要額外的地方,甚至是器材、設施等等,但學校本身沒有提供;最後,可能是配對的問題,即如何讓這些學校設施配對作適合的體育發展用途。該局表示於2018/19學年會推出了改善措施,包括鼓勵學校向體育團體收取優惠租金,及為開放設施的學校提供更多財政資助。

就凝動要求將計劃開放予非牟利機構申請,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回應,鑑於有學校和家長憂慮學校開放設施可能帶來保安和運作問題,現階段先開放予體育總會和其屬會會員、地區體育會等體育團體。其他團體有意參與可以透過與符合資格的體育團體合作。

現時凝動辦的體育活動,除了使用康文署的體育場地,要透過社工和學校幫忙才能找到合適的場地供基層做運動。凝動辦的其中一項女子足球訓練,在正常情況下,會到觀塘的球場練習;下雨時,則會到天主教佑華小學,借用其雨天操場做基本體能訓練。

訓練當日,天主教佑華小學的雨天操場一半留給原校學生活動,另一半借給凝動學員做體能訓練。該校校長黃玉蟬表示,明白學校在租借議題上,需要深思熟慮,她說:「好像我們星期六都好多活動,場地自己都要用,星期日外借場地亦要安排當值人手,開放空間和時間都有限制,但我們相信體育能建立自信,團隊運動能培育學生互相尊重、公平公正等價值觀,所以有空間的話,都會(跟NGO)協作。」

體育建立自信,應由學童年代做起。(陳嘉元攝)

上文節錄自第124期《香港01》周報(2018年8月13日)《推動全民做運動 團體籲開放租借學校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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