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9歲女受雨傘運動啟蒙:我有英籍,但想留在香港

撰文: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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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早前發出《聯合群組聲明》,要求政府明確承諾不再重啟《逃犯條例》修訂、撤回612暴動定性和撒銷暴動控罪,620政府未有回應,聯合群組於621升級行動,今早市民游擊佔領金鐘政總、立法會、灣仔警察總部、稅務大樓和政府合署,示威者以年青人居多。
立法會煲底示威區此時相對顯得平靜。19歲的June(化名)獨自坐在曬得悶熱的示威區,可能是怕一個外籍學生在人群中亮眼,她戴上的黑帽子遮蓋了半張臉。
「我在香港出生,整個人生都在這裡生活。」她低聲、羞澀,但不無堅定地說:「我有英國國籍,但我想留在香港。」

對比今早市民游擊佔領多個地點,立法會煲底示威區此時相對顯得平靜。(黃偉民攝)

June的家人在1997年前已赴港生活,做生意,這位一頭捲髮的少女,2000年出生於香港。他們曾經住在大嶼山,她看過這個城市邊陲的山水,後來搬到新市鎮,她擠進人群,覺得相較倫敦,香港無比安全,「不用擔心被人偷竊;香港人很和善。」

但她也看到社會陰暗的一面:香港人忙到底,幾乎似人人burnt out(累壞)。「特別對年輕人來說,這快速的節奏很具破壞性。」她說:「我們不應每天活著,必須像為了生命戰鬥,為了房租、食物戰鬥。權力較少的人,每天付瘋狂的租金。」她說:「我很深刻的是,香港人很有韌性在這種狀態下生存。」

「我們轉變不了這種文化,我們應該要改善每個人的生活狀況。」
June
2014年經歷雨傘運動,成了June心中一幅永遠消不去的圖畫。(資料圖片)

雨傘是人生中最大的影響

醫療、社福及土地議題的種種無力,歸根究底仍然是一個線頭:香港沒有民主政制。2014年雨傘運動要求落實真普選,當年June不過14歲,好不容易勸服父母讓她到現場看看,結果成了她心中一幅永遠消不去的圖畫。

「我對那時的社群連結,還有人們信守和平的氣氛很深印象。人們唱歌、傳遞水......」June說:「那是我第一次參與香港社會運動,是當時牽繫大家心頭的大事,也是我人生中最重大的事。」

June覺得612衝突加深是因為警察行為暴力導致。(李慧筠攝)

612示威不是暴動 「惡人管治的香港」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最初,June已經不時想到銅鑼灣書店,五人因賣內地禁書而消失的事件。她和國際學校的朋友很關注這場運動,她亦有協助傳播運動資訊。

612那天,是June兼職的第一天,她無法去示威現場。事後她看新聞片段,看到警方向人群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覺得衝突加深是因為警察行為暴力導致。「那場示威不是暴動。」

「你知道嗎?如果在英國,示威者可能會燒毀物品、打爛窗戶,偷竊......上次香港二百萬人遊行,有些人只是唱歌、祈禱。」她說。「看到警察近距離向坐著的人開水炮(噴胡椒水),是令我最憤怒.......我找不到這樣做的合理理由。」

「香港很多好的人,卻被惡人管治著。」
June

「有英國國籍但我想留下」

June並沒有滿足於6月18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出的暫緩修例。「她的前科讓我知道,她會給我們假希望,然後故態復萌。提出暫緩只是想讓大家停止示威,令她易於行事。我不希望讓她易於行事。」

林鄭家人跟June一樣,擁有英國國籍。「條例通過後,他們根本不受影響。」但對她的家庭來說,「我可以走但我想留下。這是我們的家。如果你愛香港,你不會把香港市民送到中國受審。」

June表示於到海外留學前,她還會參與接續示威活動。(李慧筠攝)

19歲的她甚至已經想過在香港生兒育女、組織家庭。但最近她有點猶豫:「將來我的子女將要面對612的那種情況......」

往後一段日子,June即將到海外修讀歷史及政治,畢業後再回港。此前,她還會參與接續的示威活動,她要讓政府官員知道,強行施政必要承受後果,而不是讓他們「回家舒服地睡覺,翌日像沒破壞過市民生活般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