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偶然發現可徒手扯開儲物櫃秘技 與同黨到3屋苑爆竊判囚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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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因工作關係,經常進出不同私人屋苑的會所,更偶然發現更衣室的儲物櫃,徒手便可扯開,遂與同黨進入不同屋苑會所,偷走用戶信用卡及購買電子產品等貨物變賣套現。4名涉案男女承認爆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罪。教練求情時稱,今次被捕後接觸信仰,感受到神的大愛,答應捐贈器官,延續他人生命,官今(18日)判刑時稱望教練能貫徹始終,判眾被告緩刑至33個月不等。
四名被告:李俊偉(31歲)、劉耀聰(28歲)、李國威(21歲)及吳嘉欣(23歲、女),4人皆有案底。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手法不算複雜,被告利用屋苑保安的散漫,偷取信用卡購物37萬元及8200現金。
首被告稱感受到神的大愛
首被告之前有盜竊等案底,求情時指還押期間接觸信仰,感受到神的大愛,又指受鄧桂思事件影響而簽署器官捐贈卡,以身作則幫助別人延續生命。
陳官判刑時稱被告有更生思想,希望他能貫徹始終,盡快實行,最終判首被告入獄2年半;次被告入獄33個月,第三被告入獄14個月及處理贓物的女被告入獄8個月、緩刑1年半。
做運動發現儲物櫃可徒手扯開
案發於去年5月18日至7月15日間,首被告及次被告利用住戶卡或尾隨其他住戶,先後進入大圍名城、沙田駿景園及荃灣愉景新城會所更衣室,盜取10名用戶共18張信用卡。及後3名男被告用失卡購買手機、攝影機、手鏈及平腳內褲等財物,涉款38萬元。女被告另處理案中贓物、即一對香奈兒耳環。
警方接報後,追查屋苑閉路電視,發現首被告等曾進入該些屋苑的男更衣室。首被告被捕後承認,他跟次被告及一名姓林人士到名城會做運動時,發現更衣室儲物櫃,徒手便可猛力扯開,並偷竊財物。之後他再有到不同屋苑爆櫃偷竊,也曾用螺絲批撬開一些更衣室上鎖的儲物櫃。部份被告則用偷來的信用卡購物轉售。
案件編號:DCCC9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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