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er Moment演唱會非禮案 事主描述被碰面積太大 男樂迷罪脫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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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樂隊Supper Moment赤柱戶外演出時,台下疑發生女樂迷被非禮案,倉務員涉嫌趁樂迷聽歌情緒高漲時,用下體頂撞前排兩名女「粉絲」,惟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認為其中一名女事主未有即時指罵被告,反而說過「唔緊要」,另一女事主聲稱被觸碰的範圍又太大,直言:「下體無咁大既闊度。」雖然裁判官亦認為被告行為讓人起疑,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今(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楊駿日(前)被控在樂隊Supper Moment演唱會上非禮女樂迷。(馮家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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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覺臀部被溫暖物體緊貼

被告楊駿日,24歲,報稱倉務員,被控三項非禮罪,指他於2017年11月4日非禮約20歲的女事主X,及15歲女事主Y。

案情指,事主X及Y前年11月4日在赤柱觀賞Supper Moment表演,突然發現被告站在她們背後,並雙手搭着她膊頭,其後感到臀部被「溫暖物體」緊貼,懷疑是被告下體。

未能排除案件出於意外

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X在會面記錄稱第一次被緊貼是意外,但盤問期間最少兩次表示「不清楚是否出於意外」。由於X不能排除事件出於意外的可能性,彭官認為涉及事主X的非禮罪不成立。

X回應不夠嚴肅帶玩弄之意

彭官又指,事主X已20歲,思想成熟,當日察覺被告疑想向在旁的事主Y打主意,懂利用藉口跟Y調位,又稱目睹被告用相同手法觸碰Y,然而彭官認為,若她感到被侵犯,為何仍讓被告雙手搭她膊頭,認為事主X的反應異於一般被侵犯的女性。

此外,被告碰到事主X時曾稱:「有音樂就控制唔到。」X卻回答:「唔緊要。」彭官認為她的反應,其實有容許被告身體接觸的意思,認為X當時反應不夠嚴肅,帶有玩弄之意,既然X感被侵犯,為何不即時指罵被告或鬆脫。

被告可能將Y認成X

X與被告相處非敵對,X與Y看演唱會期間曾調位,彭官認為被告有可能將Y認成X,才會觸碰Y。他又認為當時被告隨歌起舞,有機會不清楚前面是X還是Y。

事主Y形容受侵範面積太大

Y的證供同樣存有疑點,她曾用雙手示範被觸碰位置,範圍包括左右兩邊臀部,彭官質疑範圍太大,更指「下體無咁大嘅闊度」。他指Y有留意被告是否將袋掛在身上,但表示不肯定。彭官認為Y答案模棱兩可,被告某階段可能曾將袋掛於身上,有時則放於地上。他質疑Y指被觸碰半分鐘,時間不短,當時樂迷都隨歌起舞,應可乘機擺脫被告。

彭官指被告行為使人生疑,但X及Y證供不可靠,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