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衝突】浸大新聞系主任澄清「茄哩啡」論 有責任保護學生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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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新聞系學生記者蘇敬華周日(15日)在北角採訪期間,被警員發現藏有餐刀被捕,解釋不獲接受,引起學生強調烈不滿,翌日發起校內遊行聲援,又圍堵校長室外抗議。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當時面對學生質詢,一度自稱「茄哩啡」,被學生批評不負責任。
劉志權今日(18日)下午會見記者澄清言論,解釋學生當日控訴對象是校長錢大康,故戲言自己在該場只屬「茄哩啡」,他稱作為系主任「當然唔係茄哩啡」,有責任保護及支援學系同學。他又指,對學生在前線採訪感到擔心,已提醒他們宜在高位採訪,亦交由學生決定是否到衝突現場報道。

斥拘捕不合理:佢無動作顯示傷害人

浸大學生記者蘇敬華周日於北角示威現場採訪,因背包藏有餐刀,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周一晚獲准保釋候查。

浸大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今日下午表示,認為警方的拘捕非常不合理,因為當日同學採訪期間,並沒有做出任何與記者不符合的行為,即使隨身物品被搜出有餐刀,亦不代表是「攻擊性武器」,「有好多人隨身物品都帶一啲嘢,如果你唔適當使用,有可能係可以攻擊人。唔能夠話佢有把刀喺個袋度,就話佢有攻擊性武器,佢當時冇做任何動作,顯示佢會傷害任何人,(所以)呢個拘捕唔合理。」

力指當時自稱「茄哩啡」是戲言

浸大學生一直不滿校方不願意譴責警方濫捕問題,劉表示,校長錢大康已發出校內電郵交代,亦指每一個機構使用什麼詞匯表達意見是有其考慮,認為自己表達方式是合適。

劉又澄清周一在校長室外被圍堵時,自稱「茄哩啡」的言論。他認為學生當日控訴對象是錢大康,「我發覺當時學生矛頭係希望錢校長出嚟,我喺度發覺得冇乜作用,(所以)好戲言話(茄哩啡),唔知有咁多支咪對住我,話都係茄哩啡,返去(辦公室),因有好其他嘢要做。」

他強調作為系主任,「呢個係戲言,我唔係正式喺個咪前面咁講。我當然唔係茄哩啡,我係系主任,學生被捕,我當然有責任營救佢。」他又表示,當時學生「有情緒嘅發洩」,他也不例外,「我都情緒嘅發洩,講咗啲唔係好啱聽嘅嘢。」

錢大康批評學生破壞行政樓的行為絕對不能接受。(資料圖片)

促校方理解學生周一情緒

錢大康今日發出內部電郵稱,周一有學生在內的人闖入逸夫行政樓8樓,辱罵教職員,並毁壞該樓層的門,批評有關行為絕對不能接受,將對涉事者採取行動,包括展開紀律程序。劉指,自己並非高層,對此不作評論,但認為校方可以理解學生當日有情緒。

他又指,自6月以來,不少三、四年級及部份二年級學生,均有採訪反修例事件,部份遇過警方或示威者企圖阻撓;他又對學生在衝突前線採訪感到擔心,已提醒他們宜在高位採訪,亦不要置身在示威者與警察之間報道,校方亦早為學生記者提供一系列支援及訓練。他指教師均會告知同學,採訪時要安全至上,明白學生有熱誠採訪,故亦交由學生決定是否到衝突現場報道,不會勉勉同學參與。

劉志權表示,警方有意見認為記者影響工作,也對記者與示威者太近有意見。他指在香港當記者「唔使攞牌」,認為有利有弊,因為在言論自由保障下,任何人均可開網站及出報章,自不能限制誰可做記者,「但專業記者應做專業記者,唔會採訪期間防礙執法者工作,或者同抗議者一齊。如果大家都有呢個理解,相信警察一定會知道記者有權去採訪,記者喺現場對警方一定有利,可以將發生情況畀到大家知道,唔會俾人批評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