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房地產協會支持公私合營發展 指收地建屋耗時太長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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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即將出爐。香港房地產協會今日(10日)在傳媒聚會中,提出短中長期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建議。
協會指出,「快」是目前香港最急切的問題,若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料需逾10年時間發展,同時更可能面對司法覆核,故支持以公私合營合作發展新界土地,並建「首置盤」,甚至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
協會又建議,若政府收回私人土地,相關地皮應只建出租公屋,並須劃一以甲級農地補償價作賠償,他們又指補償價當中有向上調空間,以增加誘因。

由地產商、建築商、地產代理等組成的房地產協會,今日提出短中長期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建議。(羅君豪攝)

由地產商、建築商、地產代理等組成的房地產協會,今日與傳媒會面時指出,部份新界農地持有人是大型發展商,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或會引起十數年的司法覆核。他們說,雖然以往政府於司法覆核案件的勝算高,但據協會的理解,實情是有大量新界土地項目,是政府無把握下自動放棄收地而避免司法覆核,故收地的實際情況「未必暢順」。

收地建公屋或花逾10年

協會又指,就過去10年政府憲報所見,共有5個收地興建公營房屋計劃,但刊憲至落成或預期落成時間,平均需時7.1年。若計及收地前的規劃及諮詢時間,可能要再另花4至5年作規劃。

他們以元朗橫洲第一期計劃為例,稱項目收地3.5公頃,但由研究至預計落成時間,共需要12至13年。他們說,相信一般收地建公屋計劃需逾10年時間發展。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將發展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列為八大優先處理選項。(吳鍾坤攝)

支持公私合營發展

協會又指,為加快增加中期土地供應,政府應公私合營或「土地共享計劃」,與新界土地持有人共同開發。當土地興建住宅後,土地持有人及政府可分配一定比例,如四成私營、六成公營方式發展住宅。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葉少明指,早前曾與業界商討,他們同意有關比例。

協會認為,政府持有的住房須以「港人首置盤」方式出售。而過程中需合併零散地塊,協會建議持有人可在樓宇建成後,分配到相同或高於零碎地塊面積的住房面積。葉少明指出,這是「三贏」方案。

房地產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葉少明指出,若政府收地,應全部以甲級農地補償價作賠償,當中更有上調空間。(羅君豪攝)

收地只建出租公屋  全以甲級農地賠償

協會建議,若向新界土地持有人收回土地,所有收回的農地只能建「公共用途」的公營出租屋,不能轉售。

他們又指,應向所有農地持有人以甲級農地補償價作賠償,即每平方呎1,389.6元,亦要承諾不能將土地轉讓予發展商建私樓。葉少明說,即使以甲級農地收地,其金額亦應有上調空間,他又指,早前曾向原居民了解,認同增加賠償金能減少司法覆核機會。

建議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

協會說,若上述建議未能成功收回土地,建議以政府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包括重新引用甲種及乙種的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Letter B)。同時,又可考慮根據「土地區劃整理」及「土地債券」方式處理。

建議將祖堂股份化

根據現行制度,要處理「祖堂地」必須有氏族同意。協會建議政府修改制度,根據現時《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價)條例》機制,將「祖堂」制度以公司形式股份化,當得到「祖堂」公司股東8成或以上同意後,可隨意處理「祖堂」地,以便政府加速收購土地及興建公營出租房屋。

明日大嶼受阻  應先處理新界土地

至於「明日大嶼」填海計劃,葉少明指出,協會原則上支持計劃,但因應社會運動、立法程序等,認為政府推行將有一定阻力。執行委員會主席郭海生又指,填海建屋需時,至少需要十年或以上時間,他稱新界有大量土地,政府應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