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心小館被查封月餅向食環索償 律師交涉後遭頻密巡查 貨被搬走
社企「膳心小館」去年疑被投訴月餅來歷不明後,食環署有職員巡查後封存倉庫食物,數月後更把大批月餅移走。該店認為署方做法不合理,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要求法庭撤銷署方決定,並要求賠償,案件今(2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該公司董事稱,食環職員去年8月首次到訪查問,質疑月餅數量多,是否能派完,又向她索取食品來源文件,她沒回答,便被查封食物。後來她找律師與署方交涉,署方便每2至3日來巡查一次,直至12月把月餅移走。
原告為「膳心小館」母公司香港文網有限公司,被告為食環署長及一名高級衞生督察。申訴書提及,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要求法庭頒令撤銷該高級衞生督察於2024年12月11日檢取及移走一批食物的措施,以及要求食環署長支付法庭認為公正的賠償金額。
質疑署方未交代行動理據
代表原告的律師指,食環署於去年8月封存原告存放於倉庫的月餅,同年12月檢走月餅,但署方僅稱上址涉食物包裝,無交代具體調查基礎,認為署方應全面交代行動理據,但署方並無確實回覆,認為其檢走月餅的做法欠缺客觀基礎。
公司業務圍繞中式食品及寵物用品
「膳心小館」母公司唯一董事張子煒供稱,公司業務主要圍繞中式食品及寵物用品,有銷售月餅及贈送予長者中心。涉案地點為其中一個貨倉,用以存放寵物食品及客人損贈的月餅。
有廠房生產人類食物
張指出,當時公司持有兩個食物製造廠牌照,其中位於新蒲崗的廠房會生產人類的食物,於2024年8月約滿,其後搬至九龍灣的同力工業中心,倉庫設於5樓,廠房則在8樓。
倉庫只作存放不涉製作食物
張稱,月餅由製作至入袋及封口,全部在工廠內完成,貨倉不涉及食品製造的過程,且所有的月餅都是獨立包裝,之後會送到門市作銷售。若然客人選擇捐出月餅,會送回倉庫。倉庫亦有由其他人捐贈,及其他公司生產的月餅。
食環職員質疑能否派完所有月餅
張稱,2024年8月22日,她在公司樓下碰到食環署人員,故尾隨上5樓的倉庫,食環署人員鍾政恩指,要入內檢查,張要求展示搜查令及拍照紀錄。鍾質疑月餅的數量太多,張是否可以派完。張向鍾展示照片證明可以,鍾再問月餅來源,張遂展示單據證明。其後他們再前往8樓的廠房例行巡查,再返回5樓倉庫。張稱,食環的人員不停問她食物從何而來,張形容:「感覺逼緊我答佢哋想聽嘅答案。」
索食物來源未回應即被查封食物
同晚食環再來巡查倉庫,同場亦有警方。張稱,食環人員指要搜查文件,要求打開玻璃房,她曾拒絕出示文件,惟該位人員指:「唔開就叫警察入嚟爆開佢。」張稱,該職員態度惡劣,她感到驚慌,故只能打開玻璃櫃。張稱,食環人員向她索取可證明食物來源的文件,她沒有回應,故食環開始封起相關食品,即該批月餅。
律師交涉後每2至3日巡查一次
張指她期後委託律師交涉,要求食環中止措施或搬走相關食物。其後食環每隔兩至三天會巡查,直至12月11日,食環便派人把該些食品被移走。
案件編號:KTMP 16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