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撞船意外奪39人命 13年後作研訊今裁決
南丫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事件有39人喪命。因死者家屬堅持,事隔13年終召開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周慧珠將於今早(21日),就39名遇難者的死因作裁決。聆訊期間,揭示船廠建船時已未建水密門,專家認為這是令船隻急速下沉的主要原因。然而海事處在該船下海多年,雖然一直有作驗船,卻從未有人提及欠水密門一事,令這缺失一直存在,船隻依舊載客航行。至當晚被另一渡輪撞擊,便在2分鐘內沉沒。周官將會稍後裁決。
船在兩分鐘內沉沒39人死包括8名兒童
事件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其間,「南丫四號」遭「海泰號」撞穿,在2分鐘內船尾直插海床,最終39人死亡包括8名兒童。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聆訊44天傳召84名證人
死因庭原本不召開研訊,直接裁定39人非法被殺。3名家屬堅持追尋真相,2022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開庭被拒,最終上訴得直獲上訴庭下令開庭。死因庭在今年5月展開研訊,歷時44日共傳召84名證人。
研訊圍繞獨立調查未涵蓋的6項議題
研訊圍繞獨立調查委員會未涵蓋的6項議題,包括財利船廠,是否早就知悉「南丫四號」需要安裝水密門、「海泰號」海員工時是否過長,以及「海泰號」船身鋼板和「南」船艙圍版高度等6議題。
海事處驗船督察大都沒造船學歷
當年審批圖則和登船檢驗的海事處人員,在研訊出庭作供。多名沒造船學歷的驗船督察表示,資深同事口頭教驗船,他們學師約1至3個月便「畢業」。多名曾經過涉事通道口的驗船官,就沒發現或上報漏裝水密門時的解釋包括,相信同事驗新船時已經驗過,有人則說當日不是負責檢驗該項目,有人說驗舊船只會檢查有否損毀或改動,如無則不會懷疑。
大部份同事只驗所需項目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向審批圖則的黃志堅指,海事處17年來至少有8次機會檢查船艙內部,若任何一名驗船官提出疑問,或不會出現漏裝水密門問題。黃認為同事只會驗所需項目,估計大部分同事即使經過通道口亦只會「掂行掂過」。對於同一幅圖則對水密門標示有出入,黃堅持將所有圖則要一併閱讀便可知需要安裝水密門,處方審批圖則「完全冇錯」,並批評船廠更改設計沒通知處方。運房局的調查報告提到,處方因循舊習的文化導致監管本地船隻的制度方面重重出錯,前處長廖漢波認為只是個別文化;前副處長童漢明回應處方的在職培訓是否不足時則承認,驗船督察的警覺性不高。
船廠董事認理解錯誤無建水密門
參與「南」建造工程的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和羅衍瑩分別作供。羅衍瑩強調財利是按圖則施工,安裝水密門「唔係冇做到,係冇需要做」。曾任海事處特許驗船師的羅衍瑩說,他在1994年與外判繪圖的公司董事討論後,認為安裝水密門會違反海事處的「船總長度一成」規例,故決定不在艉艙安裝水密門。處方代表在庭上即時指出羅誤解規例,羅承認「可能我理解錯誤囉」。
若設水密門下沉時間可延長最少1小時
死因庭傳召多名船舶工程專家出庭,專家認為安裝水密門可令「南」被撞後浮在海面一段時間,即使下沉也需時至少1小時,「船隻很大機會可以倖存」(very high chance the vessel would survive );「船總長度一成」規則對有造船背景的人來說是常識。至於圍板高度不足及「海泰號」船頭加裝鋼片兩議題,專家均認為對「南」被撞沉影響很微。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