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港府批多個國家及組織抹黑香港 稱市民擁新聞自由
撰文:賴卓盈
出版:更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今(15日)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香港政府今晚發表聲明,指強烈不滿和反對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就「黎智英案」判決惡意攻擊香港特區,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香港。
發言人指,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將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政府發言人: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不敢面對裁決有理有節
政府發言人指,法庭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批評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以政治凌駕法治,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只懂以空洞無物的口號抹黑特區政府及特區法庭對黎智英進行所謂『政治逼害』,卻不敢面對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又指這些來自外部勢力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反映國家安全風是真實存在。
批評「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
發言人又指,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將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發言人指案件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發言人重申,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斥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
黎智英案判決|英外相促放人 外交部:反對公然詆譭抹黑香港司法黎智英案判決|鄧炳強:法庭裁決正義 外國領事是公平審訊的證人黎智英案判決|特區政府:裁決不偏不倚 外部攻擊不攻自破黎智英案判決|港澳辦:罪惡昭彰禍害深重 對香港和國家幹盡壞事黎智英案判決|政界齊聲撐定罪 梁振英批黎自辯如「政治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