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洲警員開槍案 中槍商人指警員使用過度武力 入稟索償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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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農曆新年坪洲發生警員開槍事件,菲律賓籍商人在單位燒烤被鄰居投訴有噪音,警方上門調查時,商人疑受因飲醉酒激動追打警員,警員最後連開3槍將他制服,商人的手和腹部中彈受傷送院搶救。商人其後承認襲警罪,被判入獄3個月4星期。他昨(19日)入稟區域法院,就其受傷向開槍警員及警務處索償。
原告Arimas Oliver Dairo,被告為警員鄭權忠(音譯)及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鄭於2023年1月24日在非必要情況下,向原告的手臂和腹部開槍,使用過度武力,行為構成襲擊、人身侵犯及疏忽,對原告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而警務處作為僱主,未有為警員提供足夠訓練,監管或指導,最終導致原告受傷,亦須承擔責任。原告現向兩被告追討一般性及特別損害賠償,以及法庭認為適當的加重性賠償等。
案件編號:DCPI 2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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