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襲擊女友 事主認向人指被告患性病 遭罵稱:你出嚟玩預咗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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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涉在住所襲擊女友,並掟爛女方的電話,又涉威脅稱若女方報警,便會在網上發布其祼照。律師否認指控,案件今(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庭上透露,襲擊事件發生前,女事曾向律師的家人和朋友「唱」律師患有性病,律師因此發怒並對她說:「你出得嚟玩預咗,你都唔係第一個畀我惹到嘅女人。」律師卻指因女方經常透露交友程式「Tinder」識男人,兩人因而爭吵並互搶手機,女方因而跌倒受傷。

被告何俊鋒,38歲,報稱律師。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毀壞和刑事恐嚇等3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6日,在跑馬地希雲街曦巒一單位,襲擊女子丁勺珈(案發時38歲),損壞丁的手提電話,並威脅丁會使其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被告何俊鋒否認曾襲擊及威嚇其女友丁勺珈。(朱棨新攝)

丁認向被告親友指被告患性病

現任職秘書的丁勺珈供稱,她和被告於2015年透過交友程式「Tinder」認識,其後拍拖,兩人並於2017年訂婚。案發時鬧分手,丁遂於2018年11月15日晚上到被告住所。她解釋,曾告知被告的家人和朋友指被告患有性病,丁因此打算安撫發怒的被告。

脫剩內褲時被打

被告於翌日凌晨返家,之後和丁一樣脱剩內褲。他被丁質問為何不回覆其訊息,便罵丁並打她的背部3下,又說:「我好憎你。」丁指被告繼而打她的雙腿,並稱當時極為痛楚。

丁欲拍下傷勢遭被告搶手機

丁稱有用手機拍下傷勢,被告見狀便搶其手機,並兩次把其手機掟至地下,令手機屏幕碎裂。丁之後到廚房服食感冒藥,並向被告稱:「你打到我咁都係想打死我,我食晒啲藥畀你睇。」被告卻從她口中挖出感冒藥,又捉住她雙臂搖晃。混亂間,被告的眼鏡跌在地下,他便掌摑丁,並一度把丁趕出門口。

女事主丁勺珈認曾向被告何俊鋒的家人說被告患性病。(朱棨新攝)

恐嚇若報警會在網上發其裸照

丁返回單位後,被告表示會賠償,然後返回房間睡覺。翌日早上,被告又指罵丁,並稱若她報警,便會在網上發布她的祼照,令她身敗名裂,又說:「我在香港撈唔掂,可以返新加坡。」丁翌月報警。

辯方指丁向律師樓發電郵指被告有性病

辯方盤問時指,丁曾向被告工作的律師事務所發電郵,指被告有性病。丁表示不記得,但承認有把此事告知被告的兄長,被告因此罵她:「你出得嚟玩預咗,你都唔係第一個俾我惹到嘅女人。」辯方指,丁曾威脅會在金鐘港鐵站張貼被告有性病的大字報,丁則稱無印象。

辯方又指,丁案發前多番以死威脅被告,包括向被告著將自殺,著被告告知丁和前男友所生的兒子,丁否認曾威脅被告。

指丁發脾氣並服藥

辯方其後道出其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沒有襲擊和要脅丁。丁當時發脾氣並服食藥物,被告又指丁在Tinder結識其他男人,兩人搶奪手機,期間手跌在地上。丁全盤否認辯方的說法。

被告阻丁服藥二人才有身體接觸

被告眼鏡損壞是由於丁用力折斷它,二人唯一的身體接觸僅限於被告阻止她服用感冒藥,而被告不滿丁還在Tinder認識男人才互搶手機,混亂之下它跌在地上。丁一一否認。

丁稱覺被告視法律如無物才決定追究

辯方又指,丁報警後曾銷案,但之後又向警方表示再返究。辯方指,因丁當時發現被告和另一女子的親密照。丁反指,被告曾任處理首次公開招股(IPO)的律師時,因不喜歡某上市公司的高層,遂在內地網吧發送匿名電郵予證監會等,最終令上市計劃告吹。丁想起被告如何向她施襲,對方視法律如無物,遂決定再追究。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表示被告不會自辯,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ESCC23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