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5歲女慘遭家暴全身傷死亡 中國家暴致死悲劇一再上演?
河北省一名25歲女子疑似遭丈夫家暴致死,再次將中國家庭暴力頻發的問題推向輿論的聚光燈下。
事緣河北孟村公安局8月24日通報稱,8月22日接到報警指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25歲的劉姓女受害人死亡。經法醫檢驗,劉女士的死因是鈍性外力作用導致顱腦損傷。
根據通報,警方隨即將劉女士的26歲丈夫金姓男子,以及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的48歲張姓女子即男子母親抓獲,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通報還稱,警方正會同婦女權益保護部門,對劉女士被家暴相關情況開展調查。
河北25歲女疑遭家暴致死丈夫被刑拘 家姑涉毀滅、偽造證據同被捕
試圖用死亡證明掩蓋真相?目前,官方並未披露更多細節,但網上已經流傳出大量有關這起事件的時間線和內幕消息。
據《瀟湘晨報》報道,一名與女方家屬關係密切的知情人士透露,劉女士是在8月21日晚上出事的,隔天送醫時,醫院開出的死亡證明寫著「心梗」。
但知情人士稱,現場看到的劉女士「鼻青臉腫、眼圈烏黑,身上新傷舊傷並存」。這讓家屬無法接受「心梗」這個說法,堅持要求進一步檢查。經檢測,劉女士腦部出血、腰部骨折、肺部也受了傷。
這一細節傳出後,外界立刻聯想到劉女士的婆婆,也就是通報上那名涉嫌協助毀滅證據的張姓女子,或許與這份死亡證明有關。這是因為有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這位婆婆是某家醫院的B超醫生,至於是否就是受害者所送去的同一家醫院,暫時無法確定。
據報道,知情人士甚至聲稱聽說劉女士的家翁是某醫院的前院長,同時也有網民傳言稱其家翁是當地財政局高層。這些信息截至目前都未能覈實。
目前並沒有確鑿證據證明醫院開出「心梗」死亡證明和金姓丈夫父母的身份背景存在關聯,但不少網民已質疑「心梗」之說是在刻意掩蓋真相,並呼籲官方徹查醫院的責任。
與此同時,更多勁爆的內幕消息在網上發酵。劉女士的弟弟稱,她自2021年結婚以來長期遭受丈夫家暴,家屬還掌握錄音證據,只是暫時不便公開。
她的叔叔則爆料,這場悲劇與婚姻破裂有關:丈夫因小三懷孕逼迫離婚,劉女士為了3歲的孩子堅持維繫婚姻,最終卻賠上性命。
案件曝光後,輿論瞬間炸開,相關話題迅速衝上微博熱搜第一。大量網民痛斥男方的行徑,直言「這就是故意殺人」,「家暴這兩個字是在保護施暴者」。中國演員姚晨也在微博發聲稱,「家暴」這個詞的發明,讓暴力行為的危害性被「溫情化」,並強調「家」不應成為暴力行為的「保護傘」。
還有人直言,如果法律無法保護婚姻中的女性,那結婚只會讓人心生恐懼。「家暴新聞一天一個,還談什麼提升結婚率、生育率?簡直是痴人說夢。」
法律之下,家暴為何仍高發?
事實上,中國有針對家暴問題的立法。2016年3月1日起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確界定了「家庭暴力」的範圍:不僅包括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體暴力,也涵蓋長期的辱罵、恐嚇等精神侵害。
公益律師呂孝權在接受聯合國新聞門戶網站「聯合國新聞」採訪時指出,《反家庭暴力法》基本上構建了一個相對完整的反家暴制度體系,但所有問題並非僅靠一部法律就能解決。
現實也印證了這一點。中國全國婦聯數據顯示,中國約有三成已婚女性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名女性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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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的統計數字更觸目驚心:2016年至2019年間,中國至少發生了942起與家暴相關的命案。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披露,近年來的家暴案件中,10起里就有8起涉及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和虐待。
這些冰冷的數字背後,是一齣齣沈重的悲劇。比如2020年9月,藏族網紅拉姆在直播中被前夫潑汽油點燃,重傷半個月後離世。她在長達十幾年的婚姻裏長期遭受家暴,但為了孩子選擇沈默。等到她鼓起勇氣報案,警方卻沒有採取行動。即便離婚後,她依舊沒能逃出暴力的陰影,最終命喪前夫之手。
而有些案件雖然沒有致人死亡,但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並不亞於死亡。四川一名謝姓女士在兩年內被前夫家暴16次,身上留下21處大大小小的疤痕,內臟受損嚴重,餘生不得不依賴糞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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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判處施暴者11年有期徒刑,但這個判決不僅沒能撫平謝女士的傷痛,也未能讓公眾信服。不少網民直言判刑過輕,擔心他出獄後還會報復,「造成這麼重的傷害,應該判死刑啊」。
家暴為何總被當作「家務事」?
根據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的統計,2024年中國檢察機關因家暴犯罪逮捕490余人、起訴410余人。截至同年10月底,各級法院累計作出近2萬6000份人身安全保護令,數量在過去九年里整體呈上升趨勢。
法律有了,數據也顯示執法力度在加強,受害者的救濟渠道看似已經逐漸建立。但癥結或許並不在法律條文是否完善,而在於現實中根深蒂固的觀念——「家醜不可外揚」。這種觀念讓許多受害者選擇沈默,也讓施暴者一次次逃過應有的懲罰。
拉姆和謝女士的遭遇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們都長期遭受家暴,但就算她們多次向警方求助,卻幾乎沒有得到實質性的幫助和保護。
呂孝權律師指出,很多家暴案件之所以釀成慘劇,根源在於執法上的錯位。警方習慣把家暴當作家庭糾紛,既不懲戒施暴者,也沒能及時回應受害者求助,讓無數案件一步步走向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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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司法實踐中,公檢法及相關機構往往傾向用「調解」處理家暴,但呂孝權認為,家暴不是糾紛,而是違法犯罪;輕微、偶發的情況或許可調解,但中高度風險的案件必須要有公權力及時介入,才能打破暴力循環。
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的報告也提到,婦聯中的一些人在處理案件時,往往弱化甚至忽視暴力因素,把家暴簡單歸為家庭矛盾,結果讓受害者錯失最佳救助時機,同時導致證據流失、傷害反復。
更糟糕的是,調解常常以「諒解」收場,後續缺乏跟進和回訪,使問題在沈默中被無限循環。很多受害者在經歷一次無果的求助後,就再也沒有勇氣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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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這起案件同樣如此。孟村縣婦聯透露,從未接獲劉女士的家暴反饋。換句話說,這個原本最有可能伸出援手的機構,和公眾一樣,是在官方通報發佈後才知曉她的遭遇。
而這份通報揭開的,不只是一起死亡事件,而是家暴背後長期的沈默與隱匿。劉女士的悲劇,只是冰山一角;在水面之下,還有無數尚未被看見的傷痕。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