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憂「吸毒記錄可封存」新法縱容違法 專家:法律向法治文明轉變
近日,內地因「2026年吸毒記錄可封存」一事鬧得沸沸揚揚。事情起因是江蘇南通文旅部門在一條關於「2026年起吸毒記錄可封存」的抖音影片下,評論「哪位少爺吸了?」,引來大批網民圍觀並力撐,帳號粉絲從30多萬暴漲至436萬。隨後「2026年吸毒記錄可封存」話題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社會各界討論。
對於相關爭議,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人權法與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趙宏解釋,記錄本身仍完整留存於公安系統,並未被徹底刪除。公眾的安全權需要保障,但不應建立在犧牲他人隱私權與人格尊嚴的基礎上。
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記錄(包括吸毒記錄)將被依法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公開。
不少網民認為「記錄封存等同於縱容違法」,在網上議論紛紛,期間有網民聲稱: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其兒子因吸毒罪被刑事拘留,他是為了幫兒子清洗記錄,才呼籲建立「吸毒記錄可封存」制度。
據《南方日報》12月1日報道,針對網上言論,朱征夫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強調其家人從未涉毒,更沒有受過刑事處罰。
專家:重罰重刑向法治文明轉變
對於「吸毒記錄可封存」引發的強烈關注,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人權法與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趙宏表示,治安違法記錄封存針對的是「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行政違法行為,記錄本身仍完整留存於公安系統,並未被徹底刪除。
他稱,「封存的意義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法律從此前的重罰重刑,開始向法治文明轉變。公眾的安全權需要保障,但不應建立在犧牲他人隱私權與人格尊嚴的基礎上。」
趙宏強調,禁毒法明確規定,對吸毒人員,要提供回歸社會的機會。不是說封存就意味著要對吸毒的行為進行法律上的輕縱,放棄了對吸毒行為的打擊、對毒品的管控。
另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教授包涵也說,違法記錄,包括犯罪記錄,實際上是被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登記在案的,並沒有完全消除。「我們並沒有建立前科消除這樣的制度,從來沒有說這個人基於這種封存,他之前的違法記錄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