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自由行︱港澳遊艇免擔保進出大灣區9市 自5月29日起實施
5月29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自即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
大灣區九市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
批覆指出,廣東省政府要會同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口岸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口岸類型、功能、通行能力以及監管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相關港澳遊艇進出境口岸;並會同有關方面落實相關港澳遊艇源頭管理和屬地管控責任,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在確保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穩妥推進實施。
此外,國務院將根據有關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批覆的內容進行調整。
港艇北上、北艇南下 將採「兩套牌」管理模式
此前廣東省發布的《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公告,提及將創新實施港澳遊艇「兩套牌」管理模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試點實施港澳遊艇辦理內地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港澳遊艇在指定口岸辦結進口岸手續後、辦理出口岸手續前按照內地船舶管理,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範圍內實行船舶進出港報告制度。
同時,實施入境港澳遊艇免擔保政策,並推出一系列出入境邊防檢查便利措施。首批指定廣州南沙客運港口岸、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口岸、深圳機場碼頭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萬山港口岸、中山市中山港口岸6個遊艇出入境口岸。首批遊艇活動水域範圍則包括珠江口水域和深圳灣水域。
5月27日,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朱立威書面質詢時表示,粵港澳三地已設立遊艇自由行工作小組,商討「港艇北上」及「北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她形容,工作進展積極,香港海事處已與廣東海事局舉行多次會議,草擬「港艇北上」安排,包括船隻安全要求、申請人及船長資格、系統安排等,確定細節後會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