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礦難致53死 國務院發調查報告 偵查19人問責42名公職人員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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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露天煤礦發生特別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20萬元人民幣。
國務院今日(29日)公布內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礦「2·22」特別重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並對通報公安機關已對19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42名公職人員。

露天煤礦坍塌時揚起大量塵土。

事故發生後,國家高度重視,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救救治。國家應急管理部部長王祥喜率工作組緊急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

依據有關法規,國務院批准成立了內蒙古阿拉善新井煤業有限公司露天煤礦「2 ·22」特別重大坍塌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測繪實驗、詢問談話等方式,查清了事故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發生經過、原因等情況。

《新京報》透過3D動畫技術重現內蒙古煤礦坍塌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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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未按初步設計施工,隨意合併台階,形成超高超陡邊坡,在採場底部連續高強度剝離採煤,致使邊坡穩定性持續降低,處於失穩狀態,邊幫岩體沿斷層面和節理面滑落坍塌,加之應急處置不力,未能及時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逃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暴露煤礦嚴重違法建設生產,施工單位違法冒險蠻幹,中介機構、監理公司故意弄虛作假,有關部門監管不嚴不實,地方黨委政府失管失察。另外,事故調查組按規,將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存在的問題等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據新華社報道,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9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其中13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內蒙古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系統紀檢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同時,責令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的12個單位作出書面檢查並切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