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受賄案一審開庭 涉案金額逾1.8億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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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11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孫遠良利用其擔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徵佔土地、獲取貸款、職務調適等事項上提供協助,直接或透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人民幣1.59億餘元。

孫遠良利用退休前擔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公司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其子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16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收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孫遠良的刑責。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民眾共30於人旁聽了孫遠良一審庭審。(央視新聞)

孫遠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民眾共30於人旁聽了庭審。

2022年被查開除黨籍

公開資料顯示,孫遠良1955年出生,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一個月後在西藏參加工作。1982年開始在遼寧省工作,發展成長位至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孫遠良在西藏參加工作,其後回到遼寧位至遼寧省政協副主席。(資料圖)

2022年4月9日,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9月被開除黨籍,繳收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